为确保干部身体健康和自觉遵守在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法规,1月9日下午,常德市工商局召开会议,明确提出建设“无烟工商机关”,禁止公共场所和公款“吸烟”。 
 
      共同建设“无烟工商机关”,并就“禁烟”问题出台了六项具体规定和系列具体举措。一是禁止任何人在办公楼内(含办公室、会议室、楼道、洗手间等公共场所)吸烟;二是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三是禁止在办公室、会议室内摆放烟灰缸;四是办公室、会议室、楼道、洗手间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并将开设禁止吸烟的宣传专栏;五是各科室要动员本科室吸烟人员戒烟,40岁以下青年干部“烟民”一律戒烟,40岁以上的“资深烟民”不得在单位吸烟,并逐步戒烟;六是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吸烟,市局将禁烟情况纳入对科室和个人的绩效考核,对不按规定执行到位的,取消单位和个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会议明确提出,全市工商系统各单位不得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烟草制品,将严把财务经费支出审核关,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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