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2013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这项规定对消除香烟上的腐败是一把利剑,对净化室内空气和社会空气是一台风扇;对推动中国的禁烟控烟工作,它更是一套马力强劲的超级发动机。希望长期处于被动局面的中国控烟工作,能在它的推动下获得突破。
 
     高铁和动车密闭,车内全程禁止吸烟,许多烟民有些痛苦。中途站一停靠,有的乘客立刻下车过把瘾。发车广播几次还有人恋恋不舍,站在车门口狠狠地抽上两口。
 
     现在烟民们的吸烟行为受到不少限制,可人们稍加留意就可以注意到,在身边抽烟的人依然随处可见。虽然各种禁烟宣传反复提醒烟民们吸烟有害健康,可这些烟头在提醒人们:形势严峻。需要我们上下一起行动,花大力气控制香烟泛滥。
 
     2005年我国签署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采取积极行动,2011年,前国家卫生部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确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应该设立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可执行的情况怎么样呢?
 
     记者看到许多公共场所,吸烟者并没有因为禁烟标志受到限制。北京复兴门附近的一家餐馆,墙上张贴着禁止吸烟的提示,一边几位顾客烟雾缭绕。明示禁止吸烟的饭馆不但不制止吸烟,还提供烟缸,甚至还会得到帮助购买香烟的服务。
 
     2004年-2010年,许多国家的无烟环境立法有了很大进展。全球烟草调查对14个国家统计显示,没有全国立法的中国、埃及和孟加拉室内工作场所二手烟暴露率都超过55%。与之相反有了全国立法的泰国、乌拉圭室内工作场所二手烟暴露率都低于24%。我国仅有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禁止吸烟并应该设立醒目禁烟标志”的规定过于原则。
 
     此外,现有的规定各地在执行中还理解不一,留有缺口,比如有些地方在室内依然保留吸烟区。记者在江苏无锡萧山机场见到这样一幕:人本不多的候机楼突然飘来阵阵香烟的味道,顺着烟雾寻找,才发现候机楼竟然设有一个吸烟室,十几位烟民在云雾中陶醉。随着烟民的进进出出,烟雾也随之弥漫到其他空间。实验表明,室内设立吸烟区和非吸烟区大多起不到隔离作用。
 
     领导干部带了头,控烟工作就好推动了。无烟环境立法是减少二手烟暴露的最有效措施。令人欣慰的是,近几年一些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给人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比如,哈尔滨、上海、广州、青岛等地就以立法的角度在室内公共、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明确了多部门协作的执法机制。其中哈尔滨就直接制定“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被认为是最接近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规定的地方性法规。
 
     现在,哈尔滨市在“防止二手条例”就明确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场所任何人都有权劝阻吸烟,可以要求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履行控烟行为,同时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而执法人员应该到达投诉场所进行处理。记者在哈尔滨暗访时发现,一些餐馆已经很自觉地提醒消费者。
 
     在室内公共、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部分的室外场所全面禁烟可以给吸烟人形成压力,促其减少吸烟,最大限度保护了不吸烟人群免受二手烟的伤害。
 
     过去的禁烟控烟工作虽然付出不少,但是成效不好。奢侈攀比和公款消费带来的影响、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引发的羁绊都是重要原因。这一次中央出台明确规定有助于端正人们的态度、有助于保护人民的健康,更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示范和推动。它清心、清肺、清风气,值得我们叫好,更值得我们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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