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公司做促销在街头免费赠烟,不花钱就能“吞云吐雾”对于烟民们来说可是个好事儿。然而律师认为,烟草企业在公共场所向公众免费发放烟草试抽的促销方式,明显违反了我国制定的《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
 
     前日中午,在新开路附近工作的王先生途经金广大厦门前,看到大厦门外有两个女孩在发放礼品。出于好奇,王先生凑了上去,其中一个女孩热情地问道:“您平时抽什么烟?”“我不抽烟。”王先生注意到,女孩手里的小盘子上放着一些小包装的香烟,每个里面装有两根烟。女孩一边递给王先生一盒香烟,一边送上一张厂家的宣传名片。现场只要行人伸手,对方就立马赠烟。“国家这些年致力于公共场所禁烟,又严管香烟类广告。如此街头赠送香烟,总觉得有点不妥。”王先生说。
 
     通过王先生提供的香烟及名片,记者发现,这是由一家上海某烟草公司生产的知名品牌香烟,在香烟的外包装上标明了“非卖品”,名片上还留有厂家的微博。记者登录该带有“V”实名认证的微博发现,里面充斥着各种香烟广告及图片,而且粉丝有25万之多。
 
     就该烟草厂家的这种行为,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建业认为,烟草企业在公共场所向公众免费发放烟草试抽的促销方式明显不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经于2006年1月9日对我国正式生效。为推进国家控烟履约工作,根据《公约》要求,我国制定了《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其中明确规定“广泛禁止烟草广告发布、广泛禁止烟草企业促销和赞助行为”,其中就包括了广泛禁止在公共场所对烟草进行广告宣传和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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