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丢弃的烟头
居民在消防通道吸烟后乱扔烟头 白鹭 文/摄
  自2012年5月31日开始施行《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至今已有5年的时间。虽然全面控烟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仍有部分居民缺乏自我约束意识,部分公共场所控烟效果并不好,吸烟现象屡禁不止,不仅污染了公共场所的空气,也对居民健康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记者在东丽区一些商场走访中发现,商场都在醒目位置张贴了“禁止吸烟”的标识,商场内已经很难看到吸烟现象。然而,在部分楼层的安全通道,打火机的声音不时响起,通道内充斥着一股浓烈的烟味,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正在打扫卫生的保洁员告诉记者:“我每打扫一趟都会扫出十几个烟头。”同样,在一些居民楼内,有的居民居然在电梯里“吞云吐雾”,丝毫不顾及其他人的感受。居民王女士告诉记者:“我们家邻居经常在电梯里吸烟,电梯里通风不畅,烟味很久都散不出去,让人特别不舒服。”

  除了商场和居民楼,更有一大批烟民选择在餐厅里吸烟。一边喝酒一边吸烟,已经成为餐桌上的常态,有的餐厅甚至在餐桌上摆放烟灰缸,对墙上张贴的“禁止吸烟”警示标识视而不见。当记者问起餐厅有关工作人员时,工作人员回应说:“我们知道公共场所内不能吸烟,但是有的客人会主动向我们要烟灰缸,不给的话,餐厅的地面上和桌面上到处都是烟灰,更难清理。”

  本市对于公园等开放式的公共场所吸烟没有明确规定,导致这些地方成为吸烟的重灾区。有的人一边走路一边吸烟,随手把烟头扔进旁边的绿化带内;有的居民在公园等休闲场所聊天,散去后留下一地烟头;还有的把树、围墙当作烟灰缸,用来捻灭烟头等等。这些行为不仅影响城区的环境卫生,更有损城区文明形象。

  ■记者手记

  吸烟不仅危害吸烟者自身的身体健康,也会让他人因吸“二手烟”遭受健康伤害。《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为控烟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于保障公众健康有着重要意义。希望大家都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城市文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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