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在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举行的烟草业“文化营销攻略”剖析会上,控烟专家们以及有关律师提出,警惕烟草业借文化营销传播社会负能量。
 
     据了解,烟草业常见的文化营销方法包括:卷烟品牌命名、卷烟产品命名、卷烟精美包装、传统媒体广告“擦边球”、新媒体网站推广、社交媒体及线下活动组织、民俗文化活动、各种文化场馆冠名等。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吴宜群教授分析说,烟草业文化营销是一种“借力打力”的行为,将文化价值附着于卷烟,起到将危害健康的卷烟幻化为“文化象征”的关键作用。
 
     与会专家建议,在我国生产、销售的卷烟制品包装上,印上符合《公约》及其实施准则要求的图形健康警示,以破坏负载在烟包上的虚假文化要素;杜绝一切能够传递烟草所谓“文化价值”的载体,包括禁止一切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及赞助;抵制劣质文化,反对烟草业借文化之名,行营销之实,在全社会倡导控制烟害、还我健康的传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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