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今年的口号是“生命与烟草对抗”。
 
    近一个月来,海口市李先生终日心烦意乱忧心忡忡,一个月之前他才发现刚满16岁的儿子已经沾染上了抽烟的恶习,痛心之余,他开始积极为儿子寻找起戒烟的良方。
 
    在寻找过程中,成立了一年多的海南首家“戒烟联盟俱乐部”曾给他带来了一丝希望,但他一直未能与该家俱乐部取得联系。记者通过走访发现,海南戒烟联盟俱乐部各成员单位都是各自开展工作,虽是共同发起,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戒烟合力。
 
    校园里学生吸烟无人劝阻
 
    李先生的儿子在位于海口市国兴大道附近的一家专科学校一年级就读,儿子抽烟始于何时,李先生无法查证,但他亲眼看到儿子抽烟时是一个月前,且儿子承认他现在是两天可以抽一包烟的水平。儿子却振振有词地说:“我的好几个同学都抽,我为什么不能抽,再说我是学设计的,抽烟有助于思考。”
 
    5月28日中午,记者来到李先生儿子所就读的学校。正值午休时间,记者从该学校的正门进入后,20分钟左右,看见6位男同学吸烟,有两位男同学一起躲到路边的树荫后面吸烟,其余都是边走路边吸烟。他们有的穿着一身蓝色的学生制服,有的穿的是白衬衫和蓝色长裤,年龄都在十五六岁。记者观察到,吸烟的同学和很多不吸烟的同学肩并肩走在路上,但是无人对吸烟的同学进行劝阻;吸烟的同学们还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那么大方”,也许是怕管理人员看见,他们吸烟的时候都是吸一口就马上把烟放下,并不时地东张西望。记者还留意到,超市门前的空地上和食堂门前的垃圾桶旁边有不少烟头。
 
    全社会戒烟合力很难形成
 
    在四处打听戒烟良方的过程中,李先生得知了“海南戒烟联盟俱乐部”的存在,但俱乐部到底是如何加入及联系方式,他多方打听仍无结果。无奈之下,他想到了向记者求助。
 
    记者在网上反复搜索得知,“海南戒烟联盟(百康)俱乐部”2010年7月底在海口成立。该俱乐部由海南省人民医院提出倡议,由省内十家公立综合医院、省疾控机构等单位成员共同发起成立。成立之初,戒烟联盟俱乐部向全省医务人员发出倡议称:在病区、门急诊、办公室等不吸烟;在医院公共场所不吸烟;在家中不吸烟,或尽可能少吸烟;不在病人、家属面前吸烟。吸烟时要避开非吸烟者,以防他人吸食“二手烟”;在有“禁止吸烟”标志的场所,一定不要吸烟;积极为有烟草相关疾病的人群开展健康服务。俱乐部在成立之初,还公布了一个热线电话称:如果您想戒烟或者您想帮助身边的人熄灭手中的烟,您都可以通过电话666684**报名加入。但记者拨通该电话,女接线员却告知记者这只是海口一家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咨询电话,若想戒烟治疗需到省人民医院等戒烟门诊,有关戒烟俱乐部更多的情况,她也不太清楚。
 
    随后,记者来到海南省人民医院打听俱乐部的讯息,门诊大楼导诊台的工作人员让记者到医务室询问,医务室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办公室在门诊大楼四楼,随后记者返回门诊大楼,记者一上到四楼,看到楼梯正对面的墙上挂着“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办法” 宣传栏,但是并没有找到“戒烟联盟”标志。经过询问,一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工作调整,现在负责控烟工作的是总务处。
 
    据总务处刘处长介绍,医院原保健科已经改成体检中心,最早负责戒烟联盟俱乐部工作的医生因为工作调动已经离开省医院。于2011年9月开始由医院总务处负责这项工作。
 
    刘处长谈起控烟工作有些无奈,她说原本这个联盟还有网站,好几个专兼职医生负责这项工作。但现在戒烟联盟成员单位都是各自开展工作的,这就很难形成全社会戒烟的合力。
 
    戒烟门诊门可罗雀
 
    记者来到省人民医院龙华门诊的戒烟门诊。据值班医生许医生介绍,医院成立戒烟门诊2年以来,接诊不到一百人。“偶尔有来咨询的,接受治疗的少之又少”。
 
    据记者下午统计,当日下午3点到4点半,戒烟门诊一位患者也没有,和其他诊室的忙碌相比,这里显得冷冷清清。许医生说:“有的烟民原本不知道有戒烟门诊,但是在楼梯间看到戒烟门诊的牌也会好奇进来咨询,但得知需要长时间坚持治疗才能到达戒烟的效果,多数的咨询者都接受不了。”
 
    许医生介绍说,近年来我省没有哪个部门对烟民的具体数量做统计。目前,海口市多家医院都设有戒烟门诊,但2年多以来,接诊情况都很差。许医生表示希望通过立法,尽早使海南全省所有公共场所实现全面禁止吸烟。
 
    应加强执法力度
 
    有数据统计表明,在我国出台公共场所禁烟地方性法规的城市,已经占到地市级城市的一半。但海南目前仍未出台地方性禁烟条例。
 
    经了解,在海南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中,12名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制定《海南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的议案,希望通过立法,尽早使海南全省所有公共场所实现全面禁止吸烟。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认为,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我省实际,制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是必要的。但鉴于国家卫生部2011年3月已公布了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该实施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还明确了执法主体、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因此,待该实施细则贯彻执行一段时间后,针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就制定《海南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可行性问题开展立法调研和论证。根据论证的情况,再决定是否列入今后的立法计划。
 
    2011年,海口部分政协委员也曾建议海口尽快出台《海口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明确禁烟范围、执行主体、法律责任和处罚程序。这些政协委员认为,应加强公共场所的执法力度,对违规者予以严厉的经济处罚。
 
    同时,记者了解到,虽然所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时还没有列入立法计划,但是我省的很多行业规定都有涉及禁止吸烟的条款。例如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该规定的第二十五条要求:星级旅馆应当设置专门的吸烟住宿楼层或者客房,并在旅馆的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非吸烟住宿楼层和客房、吸烟区和吸烟室以外的公共活动区域禁止吸烟,旅馆应当在该区域张贴或者摆放禁烟标识,并规定了违反条款的相应处罚。
 
    作者:曹飏 代金环来源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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