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瑜建议国家层面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尽快出台,严格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要求,明确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吸烟,保护公众不受烟草烟雾危害。
陈静瑜在建议中列举了室内公共场所必须全面禁烟的理由:
一、烟草烟雾伤及无辜。大部分非吸烟者,尤其是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和生命权受到侵犯,只有立法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才能够保障所有人都受到同等的保护。
二、允许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住宿场所、机场航站楼等室内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域,违反了《公约》及其实施准则。烟草烟雾中的颗粒物,85%是肉眼看不见的(直径不到头发丝的百分之一), 室内只要有人吸烟, 就不存在无烟区。烟草烟雾中至少含有69种致癌物。科学研究揭示:暴露于烟草烟雾没有安全水平,唯一能够有效避免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危害的方法就是室内环境完全禁止吸烟。
三、公众普遍支持室内全面禁烟。2017年2月,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发布《10城市公众对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态度调查报告》显示,91.9%的被调查者支持室内公共场所100%禁止吸烟(支持者涵盖了95.7%的非吸烟者、80.3%的吸烟者)。
2017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发布的《ITC项目中国调查第一轮至五轮调查报告》显示:不论是吸烟者还是非吸烟者都支持更强的烟草控制政策。
四、仅有地方城市控烟立法无法实现“健康中国2030”目标。《公约》在我国生效已达15年,但目前仍没有国家层面的控烟专门法律法规。 截止到2021年2月,全国仅有20多个城市实施了地方性控烟相关法规,其中北京、上海、深圳、青岛、兰州、长春、西安、武汉、秦皇岛、张家口等城市的法规符合《公约》要求。中国目前有334个有立法权的城市,与上述立法城市相比,尚未立法的城市控烟基础更差,控烟法规往往也不是当地立法的优先领域。即使是启动立法程序,也会遇到各方利益博弈,阻力困难。如果这300余个城市一个个去立法,效率低,进度慢,耗费巨大,难以实现2022年和2030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的预期目标,更难实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的目标。
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大力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加大控烟力度”。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因此,在制定控烟法规时,也必须将人民健康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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