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闻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全国推行公共场所禁烟”。保护公众,免受烟草危害的内容首次出现在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中。这一消息不禁让人欢欣鼓舞,为之振奋。


    科学证实,吸烟和二手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烟草流行是中国慢性病快速上升的主要危害因素,目前我国有3亿以上吸烟者,5.4亿人受到二手烟危害,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烟草业带来的社会成本“净效应”已为负值。

    为了更好地保护公众健康,2003年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192个成员国一致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它是由世界卫生组织主持达成的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公共卫生条约。2003年我国政府签署了《公约》,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公约》,2006年1月9日《公约》在我正式生效。《公约》及其实施准则对公共场所禁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缔约方必须立法以防止公众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适当时,包括其他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危害;所有人都应受到保护,以免接触烟草烟雾;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和室内公共场所都应是无烟的。

    《公约》在我国生效已经五年多了,但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国家法律规定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禁烟,不少大中城市出台了地方法规,明确公共场所禁烟,但是执行效果并不理想。近年来,来自卫生系统、法学界等社会各界的控烟专家、学者及大众要求公共场所禁烟立法的呼声日益高涨。此次“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全国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必将推动我国的控烟立法工作。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许桂华表示,希望“十二五”规划中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内容能够顺利通过全国人大会议的审查,国务院尽快研究出台有关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法规,确保室内公共场所无烟,以使大众在公共场所享有清新的环境,从而保护公众自身的健康,也免除烟草烟雾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        

201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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