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是世界禁烟日,与“六一”国际儿童节紧紧相邻,或许这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提醒全社会防止未成年人吸烟的重要性。在我市,未成年人是否能够轻松购买到烟呢?日前,记者调查走访后发现,学校周边的杂货店里,几乎都有售烟柜台,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规定几乎空置。

    未成年人轻易可买烟
 
    昨天中午十一点半,在宜城街道南仓村路上,一辆汽车停在路边,车上下来一个8岁左右的女孩。小姑娘一路小跑,走进了一家烟酒店。“阿姨,我要买一包中华!”刚进店,小姑娘就扒着柜台羞涩地说。见来了生意,烟酒店的女老板问道:“要软壳的还是硬壳的啊?”没料到会被反问,小姑娘低头想了一下就往回跑,和车里的男士说了一两句话后,立即又跑回店里。“爸爸说要软壳的!”买卖双方达成了共识,一包软壳中华的生意就成交了。记者询问烟酒店老板后得知,他们经常会遇到像这样被父母支来买烟的孩子。“好多都是开车路过,停车实在不方便,就让小孩来跑一趟。”此后,记者走访环科园内的部分烟酒店,发现情况也大抵相似。
 
    学校周边售烟点遍布
 
    前天中午,记者走访我市城区的多所学校,发现很多学校周边都有售烟点存在,有些烟酒专卖店就在距校门不足百米处。宜城街道的西横街和西后街都紧邻城北小学,路上遍布出售食品、文具等物品的杂货店。记者逛了一圈后发现,在这个区域里,一共有五家店铺内设有专门销售香烟的柜台,其中两家没有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另外三家中,也只有一家的标志张贴在明显位置,另两家的标志已模糊不清。而在荆溪中路阳羡小学斜对面,记者还发现了一家烟酒专营店,两者相距不足百米。附近一家店内的老人告诉记者,这里偶尔会看到学生模样的人来买烟,至于是不是未成年人,就不知道了。

    禁售规定遭遇执行难
 
    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在走访过程中,记者采访了多家烟酒店老板,问他们是否了解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规定,是否知道应该在店内悬挂或放置标志时,部分商家表示不知情,也有部分商家坦言,虽然知道这一规定,但平时也没有特别注意过。一家烟酒店老板表示,小孩子来买烟,肯定是帮大人买的,不会自己抽。年龄大一点,单从长相也看不出是不是未成年人,“总不能真的让人家把身份证拿出来吧?”对此,记者连线了宜兴市烟草专卖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前,他们已经向有烟草经营资格的商家发放了相关的警示标志,但没有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虽然相关法律法规有规定,但《烟草法》并没有对违规行为提出相关强制性措施,目前,我市也没有因违反此条规定而受罚的案例。           (王玉  徐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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