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下旬,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的决定,新版控烟条例于10月28日起施行,明确将“电子烟”纳入了控烟工作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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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宣传好新版控烟条例,加强对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等的控烟监督管理,11月下旬,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简称:杨浦区卫健委监督所)联合杨浦区健康促进中心共同对辖区部分商务楼宇以及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健康宣教。

 在位于东方蓝海国际广场一户公司内,联合检查人员发现多个房间内烟味浓重,桌面设有烟具,内有烟蒂。卫生监督员当场录音录像拍照固定证据,并开具谈话通知书,进一步开展取证工作。卫生监督员现场对物业管理人员及公司负责人、员工进行了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尤其针对新版控烟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让公众了解烟草烟雾及电子烟释放物的危害,并发放了新版控烟标识。

 同样的违法情形也出现在五角场万达广场的一户入驻公司及国中大厦的一户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均进行了依法处置。在这家公共场所内,卫生监督员还发现1人正在吸电子烟,当场进行了劝阻,对吸烟者进行了电子烟危害的宣传教育。  

 本次集中执法,共检查室内工作场所近30户,室内公共场所2户,医疗机构1户,均发放了新版禁烟标识,立案处罚3户。

 下一步,杨浦区卫健委监督所还将深入结合新版控烟条例的颁布实施,加大控烟的监督管理力度,共建无烟城市,保障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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