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将全面禁止吸烟……21日,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将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8月23日新华网)

其实早在杭州之前,包括武汉、深圳等城市,都先后对涉及到控烟的条例、政策、规定等等进行了升级换代,我们不妨统称为新版“控烟令”。虽然新版“控烟令”出台的时间不同,在具体的条款上也不尽相同,但是一个总的趋势就是控烟的范围越来越宽,措施越来越严格,最终的目的是打造真正的“无烟城市”。比如这次杭州市即将公布实施的新版“控烟令”就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将全面禁止吸烟;同时像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等特殊敏感场所,其室外区域也要禁止吸烟。

这当然是值得期待的,但是在我看来,条款再全面、规定再严格的“控烟令”,最终也得依靠严格的,不打折扣的落实,才能看到效果,得到我们想要的结果。以前国内一些城市出台的“控烟令”,包括上面提到的深圳、武汉等等,从文件的精神、条款上来看,不能算不严格,不全面,但是最终却几乎沦为一纸空文,完全没有带来我们想要的控烟效果,根本原因就是只有规定,缺乏执行,自然也就没人把其当回事。

就以杭州的新版“控烟令”为例,不遵守“控烟令”者,对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行为,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对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控烟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为了一支烟,就被罚款50元,超过大多数烟民购买一包烟的价格了,所以这样的规定如果能够得到完全彻底的贯彻落实,想必没有几个人愿意往红线上撞。但是一旦规定是规定,落实是落实,有规定没有落实,那么也就没人会把规定当回事。

以前的“控烟令”无法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除了和执法部门执法态度的坚决性不够,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有关之外,和执法手段也不够先进也有很大关系。比如执法者看到有人吸烟,过去劝阻处罚的时候,对方把烟头一扔,就拒绝承认了,而现在可以拍照、录像的电子设备简单易得,完全可以先取证,再执法,让对方无从抵赖。而最开始的时候,因为违反新版“控烟令”而被处罚的人或单位必然会很多,那么随着从他们身上吸取教训的人越来越多,对新版“控烟令”有所忌惮,担心遭受处罚而主动遵守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久而久之,不在不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才会成为一种风气,一种习惯,一种下意识的选择。

可以想见,未来会有更多城市出台新版“控烟令”,而如何保证这些“控烟令”得到不打折扣的贯彻落实,才是最需要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考虑的事情。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40962号 Copyright © 1992-201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东里16号楼906  电话:64983905  传真:64983805 邮箱:catc@catcpr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