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委、市政府日前要求,武汉市党政机关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公务活动严禁吸烟,领导干部必须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积极倡导控烟,带头禁烟,带头戒烟。

  据悉,武汉市今年下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行动,重点部署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公共交通工具及影剧院、网吧等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全市党政机关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列在专项行动第一条,按照要求,党政机关要做到“四有一无”:有控制吸烟制度和实施措施;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设有控制吸烟监督员,对办公楼内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合理设置室外吸烟区,有明显指引标识;所属区域内无烟草制品销售,无烟草广告,无烟草赞助与促销活动。

  根据武汉市委、市政府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不得接受任何烟草企业赞助,不得发布任何烟草广告,不摆放烟缸、烟具,积极劝阻和制止公务活动参加人员吸烟。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领导干部要带头戒烟,鼓励职工戒烟,共创无烟环境,创建无烟机关作为申报文明单位的必要条件,控烟工作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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