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创建无烟校园活动。近阶段,就校园无烟标准进行全面界定,以期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

    建立学校控烟制度。标准要求,全市各校必须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适时建立由学校领导牵头、职责明确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控烟领导小组。全面制定涵盖禁止学生吸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不得在校园内吸烟,设立兼职控烟宣传员、监督员等相关控烟人员的职责,将履行控烟职责的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等相关内容的校内控烟管理规章制度。

    创建学校无烟环境。标准强调,校园内(包括建筑物内,操场等室外区域)必须做到无人吸烟,校园内无烟蒂、无吸烟者。对于校园内的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实验室、行政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室内运动场、图书室、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接待室、楼道、卫生间等有醒目的禁烟标识。此外,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严禁出售烟草制品,不得设置吸烟点和摆放烟具。

    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标准明确,各校务必全面掌握师生员工的吸烟动态,并对吸烟者及时进行劝阻,适时利用健康教育课或其他课程向学生传授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除在每年的5月31日“世界无烟日”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外,平时要注意结合主题班会、同伴教育、知识竞赛、板报、橱窗、广播等各种契机,向师生员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加强控烟监督检查。标准指出,学校要有明确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控烟工作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师生员工有责任对在校园内吸烟者进行劝阻。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校园内各部门、各班级控烟工作执行情况的大规模督查。

    据介绍,以上无烟学校参考标准适用于全市所有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专门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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