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监督〈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的总方案》要求,8月15日上午,龙岗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龙岗代表团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市城管局执行《条例》的有关情况进行调研。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杰参加调研。 
 
     走进市城管局的办公场所,记者在垃圾桶里没有看到烟头,楼道里没有闻到烟味。该局结合实际,首先在本局办公场所内设置禁烟标识,加强自我检查与互相监督。在其管辖范围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控烟,在显眼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并安排控烟劝导员对群众进行教育引导。 
 
     “宣传力度要加大,逐渐改变市民习惯,更重要的就是从娃娃抓起。”曾钦泉代表建议,这项工作一定要做到持之以恒。黄天宇、黄翔、吕成刚代表则一致认为,要从源头抓起,减少香烟售卖点或不售卖。 
 
     “市城管局在执行《条例》工作上,落实有效、措施得当、严格执法、成果显著。”刘晓杰认为,在《条例》执行过程中,要疏堵结合,针对不同地点采取不同方式方法管理;与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定时定期进行查处,加大震慑力。同时,通过媒体宣传吸烟危害,让市民将禁烟变成自觉行为。 
 
     自《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城管系统(含地铁)共开展执法检查行动3214次,处罚吸烟个人2928人,罚款14.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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