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细则规定,经营卷烟的商店或柜台有明显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志。近段时间,市烟草专卖局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对卷烟经营户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志情况进行了查漏补缺。
 
     市烟草专卖局召集市中区、东兴区烟草专卖局一把手专题研究,制定了完善的管理措施,明确了各局分管领导和管理稽查部门的具体任务。
 
     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对辖区内30余所中小学校周边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市文明办的工作部署,专门印发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志5000份,落实专人逐户张贴,保证张贴率达100%。
 
     明确要求专卖稽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着重加强对校园周边卷烟零售商店或柜台“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志张贴情况的管理,随时检查指导卷烟经营户是否在玻柜上张贴标志,并严格禁止经营户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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