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省城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5月30日,太原市卫生局提出一系列控烟硬指标,医务工作者身穿制服时,不得在任何场所吸烟,同时,规范医疗机构戒烟门诊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并记录的制度,对有吸烟史病患进行戒烟干预。
 
      太原市卫生局要求医疗卫生系统领导干部作出控烟表率,带头落实控烟措施。在办公场所以及办公楼入口处、门厅、卫生间、走廊、电梯、楼梯、食堂、传达室、大门等公共区域设立醒目的禁烟标志,合理设置室外吸烟区,并有明显的引导标志。要设有专兼职人员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吸烟行为,非吸烟区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蒂,做到完全禁烟。单位区域内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单位食堂不销售烟草制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商店、小卖部、食堂不出售烟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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