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3 9:11:51 来源:今日早报 浏览量:224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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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举措
去年一年仅查处了一家机关事业单位
今年杭城“控烟”重点直指政府机关
从2010年3月起,杭州市正式施行《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吸烟者要责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罚款;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对经营者,处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杭州市卫生监督所环卫监督科科长吕胜平介绍,2013年,杭州共有746家单位因控烟工作不到位被责令整改;182家单位被处罚,其中警告115家,罚款67家,罚款金额累计5万多元。而在这么多被处罚单位中,仅有1家是机关事业单位,据说是某乡镇的一家下属单位。
不过,随着在杭州“百家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已经有170多家单位申请加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成为了主力军。
“我们所要求的无烟单位,是指除了专门设立的吸烟室外,其他地方都不能抽烟,就连厕所、走廊、过道等地方都不行。”杭州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蒋辉权说。
在过去几年的控烟执法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也经常会去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某些单位因为领导干部本身吸烟,这些单位的控烟工作就会相对较差,同时也会给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现在,中央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蒋辉权觉得这势必会推动在国家层面上进行立法,对于今后的控烟执法工作将会带来很大帮助。而且,在一个单位里,要是“一把手”能带好头,控烟就一定能做得比较到位。
同时,蒋辉权表示,中央“禁烟令”的出台,也指引着杭州卫生监督部门未来的控烟执法工作方向,今年,肯定会加大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检查和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