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国家卫计委、中国疾控中心拟定中的全公共场所无烟法规,拟严格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将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工作场所,以及网吧、餐厅等室内公共场所全部定义为需要100%禁烟的公共场所。国家层面的控烟法规已纳入全国人大2013年三类立法计划。
 
     公共场所控烟,其立法工作,以前是部分地方在做,纷繁复杂的地方立法实践所带来的问题便是:各地控烟标准不一。这里有明显的例子。比如在广州,机关事业单位的办事区域禁止吸烟;而在杭州,该区域则是控制吸烟。“禁止”和“控制”,显然力度并不一样。
 
     其实,在国家部委层面,控烟法规,早已有之。卫生部早在2011年就颁布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里面强硬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这是不容变通的“一刀切”,和地方立法的灵活变通,形成了鲜明对比。也就是说,卫生部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早就开始较劲了。孰是孰非,这需要在全国人大得到明确答案。
 
     那么,将控烟法规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则有望终结各种位阶法律规定“打架”的状况。
 
     据世界卫生组织最新评估显示,中国公共场所禁烟得分,仅为2分,而最高分是16分。请注意,这里说的是“禁烟”,即公共场所要奉行无烟原则。这也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那么,据此来看,中国地方立法对公共场所控烟的灵活变通,如在一些公共场所设置“抽烟区”,无疑是一种打折行为。
 
     不过,据目前地方控烟法规实践经验来看,控烟执法中往往会出现取证难、执法力量不足、监管部门难以协调等顽疾。比如执法力量,一省烟民以百万计,执法以成百上千计,如何实现常态化监管?法国为贯彻禁烟令,出动十余万“香烟警察”。我们发动城管、爱卫会、交通、教育、卫生甚至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仍难管一支在公共场所燃烧的烟头。
 
     而这些,都应该成为国家层面立法工作中应该警醒与改进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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