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令执行后,个别单位仍旧置若罔闻。昨天,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单位展开突击检查,南京路国泰君安证券大户室放置烟灰缸被查,执法人员开出禁烟令实施后的首张警告单,责令对方立即整改。但证券公司相关负责人拒绝在现场询问笔录等文书上签字。对此,执法人员只好在现场媒体记者见证下,实施了留置送达。执法人员表示,如果这家证券公司再次被查将面临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现场:
     大户室里放着烟灰缸
 
     “查看控烟是否到位,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禁烟区内是否有烟灰缸。”市卫生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昨天上午,执法人员进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路营业部二楼大户室发现,电脑桌上放置了多个烟灰缸,里面还有烟头。一名男子正坐在电脑旁边看大盘走向,身边摆放着一盒烟。看到记者拍照,男子快速把烟收起来,并说“我只是放着烟,但是没有抽”。证券公司工作人员见状立即将烟灰缸收了起来,并表示以后不再摆放。
执法人员取证结束后,当场开具了现场询问笔录等文书,要求证券公司立即整改,否则再次被查将面临罚款。“证券公司是初犯,我们也是以警告为主,这次不实施罚款。”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尽管只是警告单,但证券公司对此却有异议,工作人员先是想复印执法人员的证件,后来又提出复印执法文书。
 
     执法人员拿出控烟条例详细解释说,在禁烟区域是不能提供烟灰缸的,这已经违反了条例,因此需要整改。面对执法人员的耐心讲解,证券公司的一名负责人就是不“接招”,并拒绝在执法文书上签字。
 
     这是我市控烟开出的首张警告单,执法人员面对拒签的情况,只好找现场的3名媒体记者作证。记者随后在执法文书上签字,签字过程中,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拿出相机朝着记者不停拍照。对于不签字的原因,证券公司也没有拿出明确解释。不签字是否就没有办法了呢?执法人员表示,在第三方作证的情况下,他们把执法文书留在证券公司,这是留置送达,同样具有效力。
 
     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将对证券公司再次检查,若再次发现禁烟不利情况将实施罚款,罚款额度为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暗访:
     饭店控烟仍然不力
 
     从前天的暗访情况来看,饭店等场所控烟最为不力,不少饭店表示并不知道禁烟令,而且对于食客吸烟,他们也不予理睬。昨天,记者暗访发现,这种情况没有好转。在市南区香港中路附近一家饭店,记者进入后向服务员询问,在饭店内就餐能抽烟吗?对方表示可以,而且还能提供烟灰缸。
 
     昨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市政府1号、3号办公楼及市行政审批大厅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办公楼大厅及各楼层醒目处已张贴了印有青岛市卫生局监督电话的禁烟标识,现场未发现吸烟人员及烟缸烟具。据市级机关东部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市政府办公大楼禁烟工作已开展三四年之久,禁烟标识已全面覆盖市政府4座办公大楼的各楼层及电梯等处,市级机关东部管理中心所有的服务人员均经过培训成为禁烟劝导员,负责对吸烟人员的劝阻工作。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随后对市人大、政协办公楼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未发现吸烟人员及烟缸烟具。据介绍,市政协办公厅于条例实施前下发了相关通知,机关领导带头,在9月1日前已撤掉了所有放置在办公场所的烟具。
 
     延伸:
     戒烟门诊比较冷清
 
     “单位不让抽烟,回家老婆也不让抽。看来这烟得戒掉了。”昨天,在市南区一家单位上班的李先生无奈地说,单位实施了控烟,一旦发现将被罚款。李先生在四楼工作,为了抽根烟只好跑到楼下,非常不方便,因此产生了戒烟的念头。
 
     记者从市精神卫生中心的戒烟门诊了解到,医院在2008年设置戒烟门诊,刚开始前去咨询戒烟的市民还挺多,后来越来越少。戒烟门诊的负责人席巧真告诉记者,多数市民把吸烟当成嗜好,由于缺乏恒心和决心,因此戒掉很难。
 
     另外,有些人担心戒烟后体重会增加,专家对此表示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烟草中的尼古丁有一定抑制食欲的作用,并能增加人体的基础代谢,加上吸烟能使胃肠道黏膜血管收缩,影响营养的吸收,因此一般来说,戒烟后大部分人的体重会增加5公斤左右。但戒烟后适当控制饮食,增加运动,会更加健康。
 
     倡议:
     不吸烟不敬烟从我做起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控烟专家组织多名志愿者走上街头,宣传控烟知识,并发出《依法控烟 远离烟草 关爱健康》的倡议书。
 
     《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显示,我国吸烟者人数众多,吸烟和二手烟暴露十分普遍。目前成年吸烟人数超过3亿,男性吸烟率达52.9%,居世界前列。青少年吸烟状况不容乐观,现有13岁-18岁青少年吸烟者约1500万,尝试吸烟者超过4000万,青少年吸烟率达11.5%。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吸烟现象严重,有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暴露,暴露率达72.4%。吸烟和二手烟暴露导致癌症、心血管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等大量发生,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超过100万,吸烟产生的医疗费用不断增加。
 
     市疾控中心倡导市民:“自觉遵守条例,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规定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主动戒烟,听从劝阻,服从管理。从我做起,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争做无烟行动的表率,形成文明社会风气。”
 
     禁止吸烟场所
 
     (一)供公众进行社会活动或者提供购物、餐饮、住宿、医疗卫生、教育培训、休闲娱乐健身等服务的室内公共场所;
     (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室内工作场所以及电梯、楼道、餐厅等公共区域;
     (三)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火车、地铁、轻轨、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内以及室内外等候区域、站台;
     (四)幼儿园、中小学校、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以及其他主要供未成年人活动或者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场所的室内外区域;
     (五)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室外观众席以及演艺、比赛区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新闻内存
     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执法行动
 
     控烟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执法;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职责负责学前教育机构、学校及培训机构的监督执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各类科教、文化、艺术场所的监督执法;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体育竞赛、健身场所的监督执法;民政部门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执法;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除民航、铁路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其售票厅、等候室、设置在室内的站台等的监督执法;公安机关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提供住宿、休闲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督执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提供餐饮服务场所的监督执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商场、超市等购物场所的监督执法。
 
     各控烟执法部门将依据条例规定,制定启动实施阶段执法工作方案,强化对所辖相关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的执法检查,要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执法活动,对违反条例者经多次教育拒不改正的,将按照规定严厉处罚。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40962号 Copyright © 1992-201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东里16号楼906  电话:64983905  传真:64983805 邮箱:catc@catcpr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