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议初审时,建议将对娱乐场所给予3年豁免,3年后设为限制吸烟场所,再3年后全面禁烟。即条例生效后,深圳人距室内场所全面控烟还需要再等6年。
 
     记者近日采访多名国内和深圳控烟专家,他们纷纷表示,缓冲期过长不利于控烟工作推进。
 
     据了解,1998年,深圳出台全国首个地方性控烟法规,但条例执行15年来没有开过一张罚单。
 
     此次,深圳市人大启动对控烟条例的修订工作,按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逐步实现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行政办公机构、公共交通工具(含室内等候室、售票厅)等重点场所100%无烟环境,最终实现“无烟深圳”目标。
 
     按规定不应设“缓冲期”
 
     条例修订启动以来,人们一直关注执法部门、处罚金额等问题,此次初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建议参照香港设立过渡性安排。对此,国际防痨和肺部疾病联合会高级项目官员甘泉表示,香港2006年立法时设置的缓冲期只有两年半时间,而且明确要求有缓冲期的场所必须不允许18岁以下人员进入,否则也属于违法。甘泉认为,深圳设立长达6年的缓冲期是不应该的,按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关规定,不应设缓冲期。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常住人口中男性抽烟率达60%,若一开始就将所有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都设为禁烟区,不太符合现实情况且不利于操作。
 
     哈尔滨市疾控中心防烟办主任张敬冬接受深圳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哈尔滨在立法时也将“缓冲期”写入条例,但没有明确规定时限。张敬冬说,条例规定,设置独立排风设备的吸烟楼层和吸烟包房的酒店或餐厅,且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可以享受“缓冲期”待遇。但当条例正式生效时,没有酒店或餐厅提出申请,所以市政府便认为,所有室内场所均放弃“缓冲期”的待遇,同时执行全面控烟。
 
     娱乐场所更应禁烟
 
     深圳拟设立缓冲期的室内场所为酒吧、咖啡厅、茶艺馆、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吴迪说,娱乐场所相对密闭,大多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烟草烟雾中致癌物达69种,是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100%的无烟环境是防止接触烟草烟雾的唯一有效方法,其他包括通风、空气过滤、指定吸烟区都已被证实是无效的。
 
     深圳市控烟协会会长、市健康教育促进中心主任韩铁光表示,如果市人大常委会考虑执法难度,设置“缓冲期”可以接受,但6年太长。“3年内直接过渡到所有室内场所禁烟可以接受,6年时间会模糊公众对室内禁烟的认识。”
 
     一直参与深圳无烟环境促进项目的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技术负责人告诉记者,自2010年启动无烟环境促进项目以来,深圳在医疗机构、学校、公共交通和机关单位无烟环境创建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市、区政府大楼和全市各级各类机关单位已基本完成无烟政策的制定和无烟环境的布置。她表示,5月14日,市人大专门就控烟条例举行的听证会上,要求全面禁烟的呼声远远高于此类场所不禁烟的呼声。
 
     专家希望扩大禁烟范围
 
     据了解,《修订草案》二审最快在8月启动。专家希望,深圳对于禁烟的规定,应适当扩展,除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外,对一些室外区域也应划入禁烟范围。如所有禁烟场所应规定在主要出入口15米以内区域不允许吸烟;某些室外区域人员高度密集,也应禁止吸烟,如公交车等候站、的士车等候站,各类场所售票点室外等候排队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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