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将要对于控制吸烟推出重拳,其中有三大类场所室内外都将全面禁烟,包括幼儿园、妇幼保健院、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区域等重点场所。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不听劝阻的,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7月1日,南宁市法制办面向社会就《南宁市控制吸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个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在2013年7月10日前反馈到南宁市法制办公室。即日起,本报也开通热线0771-5690164(上午9时至下午5时),请有想法的市民说说“金点子”。

     管理
     相关部门 禁烟权责分明
 
     《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场所的控制吸烟的宣传教育、日常管理和监督等工作的,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工作场所,以及本规定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各自管辖学校的控制吸烟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宾馆、旅店等住宿服务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民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控制吸烟工作;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相关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文化、体育、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文化、体育、旅游景点等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商场的控制吸烟工作以及对烟草制品广告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
 
     1995年9月22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南宁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但是,由于暂行规定存在执法主体不明确,各相关部门在禁止吸烟工作中的责任不清,禁烟效果不明显。”《规定》起草方相关负责人说,而这一次《规定》细致明确了各个部门监管的范围和权责,解决了之前各相关部门在禁止吸烟工作中的责任不清的问题。
 
     处罚
     禁烟场所违规 主管也挨罚款
 
     《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不听劝阻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禁止吸烟场所,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其实,《规定》不仅仅对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有了处罚规定,还对禁烟场所所在单位违反规定也要处罚。《规定》提出,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违反规定的,由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500元罚款。
 
     3类场所室内外禁止吸烟
 
     1.托儿所、保育院、幼儿园、儿童福利院以及其他幼儿集中活动场所;
 
     2.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校园及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活动场所;
 
     3.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建议:
     明确室外禁烟范围
 
     市民张先生提出了一个疑惑:“室内禁烟我明白,这个室外又是什么意思呢?我在医院门口抽烟也要被罚?那我离开医院多远抽烟是可以的呢?《规定》里面最好能明确“室外”的概念或者给一个明确的范围,比如托儿所、保育院的多少范围以内是禁烟的。”
 
     4类场所限制吸烟
 
     1.餐饮、卡拉OK厅、歌(舞)厅、酒吧、游艺厅(室)、洗浴中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公众休闲娱乐场所;
 
     2.公园、旅游景点、游乐场等;
 
     3.室外体育场的观众坐席、比赛赛场区域;
 
     4.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室。
 
     (备注:以上公共场所限制吸烟,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且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可以自行规定禁止吸烟。)
 
     建议:
     光划分区域并未“治本”
 
     “要我们设置吸烟室,或者吸烟区都可以,但关键是设置了以后如果有人违规,在非吸烟区吸烟了,我们该怎么管?”北湖路上一家网吧的负责人说,对于来娱乐的客人,店方也不好严厉批评,只能善意劝阻,而在劝阻无效的时候,经营者又该怎么办?“划分区域不难,难的还是划分区域以后怎么管。”
 
     8类场所室内禁止吸烟
 
     1.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
 
     2.学校的学生宿舍、餐厅等;
 
     3.护理机构、医事机构及社会福利机构;
 
     4.用于客运的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船舶等城乡公共交通工具内;
 
     5.体育场馆、健身馆等运动场所;
 
     6.图书馆(室)、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影剧院、音乐厅、美术馆等科学技术、文化、教育、艺术场馆;
 
     7.商场(店)、书店等商业机构的营业场所;
 
     8.金融机构、邮局及电信机构的营业场所。
 
     建议:规范管理不侵犯隐私
 
     广西大学大四男生小朱告诉记者,他所居住的男生宿舍楼并没有张贴禁烟标志,同学间也偶有抽烟的行为,但是由于抽烟的行为都是在宿舍里进行的,所以宿舍管理人员很难管理。“如果学校的学生宿舍也禁止吸烟,那由谁来管?就算有专人进行管理了,又如何检查?如果要进行检查是不是需要进入到学生宿舍内?进来会不会算是侵犯到学生的个人隐私?”
 
     宾馆要设置无烟客房
 
     宾馆、旅店、招待所、培训中心、度假村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的室内公共区域应当禁止吸烟,设置无烟客房或者无烟楼层。
 
     建议:可不可以分级别对待
 
     对于要求宾馆、旅店等设置无烟客房或无烟楼层的规定,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宾馆和旅店均愿意配合。“不过我建议,像我们这种比较小的旅馆是不是可以不用设置,因为南宁市目前的小型旅店还是挺多,管理起来比较麻烦。”一名旅店服务人员谈到,可不可以分级别对待,比如规定三星级的宾馆设置,而一些没有级别的旅店就可以适当放宽。
 
     17年后再提控烟,这回不能空喊喊
 
     昨日《南宁市控制吸烟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说到控烟规定,南宁不是首次。早在1995年就发布了《南宁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 1995年9月22日发布)。它是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禁止在南宁市公共场所吸烟。然而,控烟的效果并不明显,虽然有明令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但是在KTV、网吧等地方,对于吸烟者,那些管理单位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之前出台的这个禁烟规定如同镜花水月,看上去很美,执行起来却很难。
 
     “我在公共场合吸烟,也没有人跟我说禁止。”“如果这里不能吸烟,我早挨罚款了”……在与烟民的对话中,不难发现,之前出台的禁烟规定成了一纸空文,而这又是谁的尴尬?!禁烟难在哪里?执法主体是谁、分管区域有哪些、具体操作如何实施……在禁烟的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的条例,大家参与禁烟的积极性就不高,以至于17年来,南宁控烟效果确实不明显。
 
     其实,这个控烟老大难问题,并不是南宁独有的。据悉,中国有一半以上的城市制定了控烟条例,包括哈尔滨、上海、北京、天津、杭州等地。但这些条例对于违反者的处罚都太轻,起不到遏制的作用,还有就是执法的力度不够大。不过,在禁烟上,香港的处罚力度起到震慑烟民的作用,连到香港玩的游客也不得不小心翼翼。记得小编第一次去香港的时候,一个同行的朋友就拿着一个烟灰缸在手,有烟瘾的他说:“如果不拿烟灰缸,就得找个垃圾桶抽烟,否则让烟灰掉到地上,就挨重罚了。”小编在香港街头经常可以看到,一群烟民围着街边的垃圾桶吞云吐雾。因为根据香港法律,如果吸烟者在禁烟区域吸烟,如被抓到最高可罚5000港元,并且要上法庭听法官训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香港禁烟执法由控烟办公室及警务处全力执行,增加授权3个政府部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食物环境卫生署和房屋署,并赋予他们相应的执法权力。
 
     当然,香港的控烟值得借鉴,本地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控烟规定。控烟,不是空喊喊,而是需要真管管。制定可操作性的条款,才能使控烟落到实处。而这个规定,也需要大家集思广益。因此,此次控烟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也体现了政府部门问政于民的态度,大家不妨提点好建议,让管好“这一支烟”不再那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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