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长春市无烟立法项目正式启动。长春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卫生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以及控烟专家参加了此次启动会。
 
     据了解,2010年7月,长春市成为“无烟城市——盖茨中国控烟项目”第二批入选城市,由此拉开了无烟城市创建活动的序幕。作为创建活动之一,“无烟立法”无疑为城市控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今年11月15日,副市长吴兰代表市政府在我市无烟立法项目承诺书上签字,表达市政府加快推进无烟立法的决心。目前,按照烟草控制中心的要求,借鉴兄弟城市无烟立法的经验,对我市的规章进行修改完善,出台《长春市控制吸烟暂行规定》,此规定将例入2013年市政府立法计划之中,由政府监督确保立法工作如期完成。
 
     长春市政府高度重视无烟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无烟城市及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控烟舆论氛围。市政府副秘书长卢福建在启动会上表示,无烟城市的创建仅靠宣传是不够的,必须通过法制手段制约束缚,用法制的力量保证控烟效果,而无烟立法是我们要迈出的第一步。此次将以启动无烟立法项目为契机,建立良好的无烟立法协调机制,通过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有序、有效的推进无烟立法的执法,早日实现长春无烟城市的创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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