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副主任李忠阳在谈到贯彻实施《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情况时表示,该委员会正就“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为立法部门适时修改《条例》提供参考。
 
     吸烟劝阻率提升30%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2010年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学校、图书馆、商场、公共交通内等地禁烟,而娱乐场所、一些餐馆或机场等可设吸烟区或吸烟室。来自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的数据显示,《条例》的社会知晓率和公众支持率始终保持在85%以上,法定控烟场所吸烟发生率由实施前的37.6%下降到2011年的18.1%,劝阻率则由实施前的19%提高到2011年的53.7%。
 
     “《条例》实施至今,全市控烟立案处罚并处以罚款的案例数逐年递增。”李忠阳介绍,2010年共罚款场所12家、个人5名,罚金2.5万余元;2011年共罚款场所66家、个人5名,罚金15.7万余元;2012年截至第三季度共罚款场所179家、个人77名,罚金31.3万余元,“迄今全市控烟罚款总案例数为场所257家、个人87名,罚金总计49.6万余元。”
 
     “吸烟区划分待完善”
 
     市人大常委会控烟执法检查组副组长瞿钧昨天指出,尽管《条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涉及千百万吸烟者行为习惯的改变,控烟任务仍十分艰巨。
 
 
     “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条例》中有关吸烟区和非吸烟区的划分等规定较为原则,影响操作性和执法的统一性。”检查组据此指出,建议适时启动《条例》修改工作,对吸烟区面积设定上限;另外,随着控烟知识的不断普及和社会共识不断形成,也可考虑在适当时候扩大禁烟场所的范围,逐步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终极目标。
 
     对此,李忠阳表示,相关课题研究已在积极开展中,“今年的3次控烟舆情调查结果显示,近九成网民支持在所有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实行室内全面无烟政策。”而哈尔滨、天津等城市今年也已经正式实施室内全面无烟法规,都对上海完善现行控烟法规提供了借鉴,“下一步市健促委将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努力为立法部门适时修改《条例》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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