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2-29 11:17:03 作者:王协云 来源:厦门网 浏览量:499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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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辆汽车正驶进文兴隧道
文兴路东起文兴东路,西至双涵路,与莲前路大致平行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禁止在隧道内吸烟、抛掷火种,也不许在大型桥梁上垂钓、燃放烟花爆竹;海底隧道、海沧大桥禁行运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从明天起,《厦门市大型桥梁隧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将开始施行。而1996年9月26日厦门市政府第40号令公布的《厦门市厦门大桥管理办法》和2000年7月24日厦门市政府第91号令公布的《厦门市海沧大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目前,厦门市公路局正式管养的大型桥梁有46处,隧道有12座。本报记者昨日采访了市公路局桥隧中心的林铁良博士与李再新工程师,请他们解读《办法》的相关细则。
隧道内吸烟最高罚1000元
《办法》明确了几种禁止的行为。比如,在大型桥梁、隧道及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等非交通标志;擅自涂写、刻画;在隧道内吸烟、抛掷火种;在大型桥梁上垂钓、燃放烟花爆竹。
在隧道内吸烟、抛掷火种,在大型桥梁上垂钓,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案例>>>
演武大桥因为离海平面近,是“垂钓重灾区”。
据翔安海底隧道的管理人员称,他们每天都可从隧道里清出不少的烟蒂。经常有司机打开车窗就往外丢烟头,如果刚好丢到旁边的货车上,引起隧道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解读>>>
林铁良博士表示,《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禁止在隧道内吸烟或者抛掷火种,这主要是考虑到隧道结构封闭,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疏散困难,救援难度大,二次事故概率高。
他说,在大桥上垂钓,垂钓者不仅占用了行车道位置,造成交通拥挤和交通事故,而且垂钓者在横穿时候容易撞到来往车辆。
在桥上、隧道内擅自明火作业、燃放烟花爆竹,林铁良博士认为,不仅容易引起火灾,给结构安全运营带来威胁,而且容易影响其他驾驶员的安全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林铁良博士表示,目前厦门市公路局正式接管的长隧道均配套建设了24小时动态监控系统,包括烟雾浓度探测仪、CO检测仪、视频监控、可变信息板等,对隧道内的环境、行车、设施等进行监控或提醒,部分路段还安装了视频检测系统,对隧道内违规停车进行锁定,形成违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