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对控烟禁烟立法

待条件成熟启动相关立法程序

    记者近日获悉,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将对《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加强跟踪,做好控烟或者公共场所禁烟的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启动相关立法程序。

    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李学渊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控烟条例〉的议案》,郝士权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办法〉的议案》。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控烟或者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除上海、广州等个别地方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外,其他地方都由政府出台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根据这一情况,教科文卫委员会向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先由政府出台规章,待规章实施一段时间后,再启动地方立法程序。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五十一次会议同意教科文卫意见,先交由省政府研究处理。

    四川省政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意见,召集有关部门,按照卫生部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制定了《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专门就禁烟及控烟场所、管理部门职责和处罚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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