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控制吸烟规定》于近日审议通过,并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控制烟草危害,享受健康生活,需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据介绍,《规定》对适用范围、执法主体、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场所管理者的职责、公众在控制吸烟工作中的权利、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都作了进一步明确,为进一步减少烟草烟雾危害,净化公共场所卫生环境,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规定》实施后,南宁市将有计划地组织控烟业务培训班,对各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培训,准确掌握控烟执法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各相关部门将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并向全社会公布监督投诉方式,各城区、各行业、各单位、各类场所业主要明确安排控烟监督员,对所在区域的公共场所、工作场所、交通工具开展常态化的控烟督导工作,劝阻个人违法吸烟行为,指导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落实控烟职责。
    
     同时,该市将积极发挥行政机关和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在控烟工作中的模范表率作用,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增强社会各界对控制吸烟的责任意识,培养人民群众的公共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理念,依法促进控烟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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