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定的公共场所,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带头不吸烟,为全面控烟营造社会氛围。6月19日,我省出台“健康山东行动”新一轮方案,对控烟提出了明确指标。
 
      目前,不良生活行为和方式引发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也已经成为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要因素,我省为此实施“健康山东行动”,目的就是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此次,我省新一轮方案中对居民的健康生活方式提出了明确的具体指标,即到2016年,成年男性吸烟率降至50%以下,成年女性吸烟率降至2%以下。居民人均食盐摄入量降至10克/日以下。中小学生视力检查率达到100%,肥胖率低于8%,龋齿患病率降低10个百分点。
      
      针对控烟一项,此次进一步明确禁烟公共场所范围,其中分为供公众进行社会活动的公共场所(包括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和各级党政机关公共场所(包括办公室、传达室、会议室、食堂、楼道、洗手间、阅览室等)。
      
      根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规定的公共场所吸烟,还要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带头不吸烟。在参加各类会议、接待、会见、庆典等公务活动时不得吸烟、敬烟、劝烟、送烟。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承办会议、接待、会见、庆典等公务活动,一律不得提供烟草制品。要严格审核有关经费支出,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对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的一律不予报销。
      同时,还将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推行全面禁烟,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餐馆、无烟家庭创建活动,加大烟草危害宣传,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
 
      据了解,根据此前的调查,我国共有52.9%的成年男性、2.4%的成年女性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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