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发布了贯彻落实控烟条例的通知,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及培训机构应当将控烟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并计划于9~11月组织开展《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根据控因条例的规定,市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及培训机构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并配备控烟检查员;不得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或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在禁止吸烟场所的入口及其他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督投诉电话;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场所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其熄灭点燃的烟草制品等。 
 
      市教育局还提出,各高校要将控烟教育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内容,在社会实践、新生培训及就业指导等环节,引入控烟教育相关内容。每学期,各中学在综合实践活动课或校本课程中安排一节控烟知识健康教育课或专题讲座。每学年,各中小学结合学科教学和社团活动,组织开展控烟知识竞赛、舞台剧、绘画、征文等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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