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春节过后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创建“无烟校园”已有数日。开学了,学校具体执行的怎样?学生抽烟现象还多吗?近日记者带着疑问走访了长春市几所重点中小学。 
 
     学校不设吸烟区 禁烟情况良好 
 
     临近中午,记者来到了某实验中学,校园内、外已有很多午休的学生,记者在校园区内走了一圈,不但学生没有吸烟,甚至都没看到老师吸烟。学校的保卫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自学校接到通知后,学校就制定了严格的禁烟制度,并且校门口在显眼处还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学校内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就连学校小卖部都严禁销售烟草制品。初一三班的李老师有十多年的烟龄,他对记者说,学校禁烟他很提倡,不但对学生和教师的健康有益,对学校的安全也是有益的。记者问李老师如果烟瘾犯了怎么办?李老师说,减少抽烟次数,没课时的时候出校园抽。初三一班的王同学就此问题也提出了他的看法,他说,作为一名学生,吸烟本身就是不良行为,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都不应该提倡。很多同学最开始抽烟时都出于好奇心理,为模仿摆酷而吸烟。以前在学校的卫生间、校园里的僻静角落都是学生吸烟的地方,现在学校管的严没人敢抽了。最重要的是,现在同学都逐渐有了健康意识,“雾霾”已经给人们带来不良后果,所以为了自己的身体,一定要从点滴作起,人人有责。朝阳区一所实验小学二年三班的班主任李老师说,学校区内早就提倡禁烟,学生年龄小,因此吸烟情况没发现。作为教师,不但自身作好模范作用而且学校还经常组织活动,多次在消防演习中教育孩子,良好的习惯要从小做起,回家还要告诫家长也要注意,希望家长配合。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 
 
     另据了解,《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将于3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很多规定涉及到未成年人吸烟问题。 
 
     《办法》规定,教育部门应当将烟草烟雾有害健康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计划,对学生开展烟草烟雾有害健康知识教育。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家长不在孩子面前吸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必要时,销售者可要求购烟者出示居民身份证。禁止烟草经营单位设置自动售烟机或利用自动售卖机销售烟草制品。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将由卫生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从学校周边的食杂店、小超市的经营者口中得知,他们也收到学校的通知,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作为经营者,虽然是以盈利为目的,但是他们也是家长,也有职业道德,不会卖给学生的。他们借此也呼吁家长,要给孩子作好榜样,不要在孩子面前抽烟,让孩子替家长买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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