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控制和减少吸烟及二手烟对人体健康带来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我市出台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对公共场所全面控烟。

     方案要求,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各类控烟场所要达到“两有三无”(有禁烟标识、有人管理,场所无人吸烟、无烟具、无烟蒂)标准。禁烟场所要有明显禁烟标识,有条件的单位和场所要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禁烟标语。各单位和场所都要建立禁烟制度,设立控烟劝导员,及时发现、有效劝阻吸烟行为。宾馆、饭店、公共浴室、影剧院、商店、公共交通工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场所、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室内活动区域禁止吸烟。单位会议室及其他禁烟场所不得放置烟灰缸,禁烟区域地面无烟蒂。

     方案还要求,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要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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