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启动创建“无烟出租车”行动。凡是的士司机在车内吸烟,一经查实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无烟出租车创建要求:出租车营运时无论车内是否有乘客,无论行驶或停车等待,无论车窗是否打开,驾驶员都不能抽烟;出租车司机对于乘客吸烟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出租车内外无烟草广告。
 
     从即日起,市客管处加大禁烟执法力度,采取专项市场稽查、企业联动巡查、上车明查暗访等方式,将出租车内无人吸烟、无抽烟、无烟头,出租车座位无被烟头烫过的痕迹作为必查指标。凡发现出租车司机在车内吸烟的,依据相关法规处以200元罚款。同时,乘客凡在出租车内闻到烟味、看到烟头、看见司机吸烟等情况,可以拨打监督电话1234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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