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华在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做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3年,常委会将制定19件地方立法项目,拟修改修订15项地方性法规。
 
     继续审议的项目有《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其中《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将破解“入园难”的热点问题。
 
     新审议的项目有5个。分别是:
 
     1、《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
 
     我市曾于1995年制定了《青岛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但该规定与我国2005年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所作出的自2011年1月9日起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承诺有较大差距。为履行国际公约,特别是按照2014年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要办成无烟博览会的要求,更有必要制定新的控制吸烟地方性法规予以保障。该项目将于4月份提请审议。
 
     2、《青岛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我市地处山东半岛东南部,濒临黄海,气象灾害在我市时有发生。统计表明,我市的自然灾害中有90%以上为气象灾害,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约达GDP的1-3%。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的预防、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等工作。该项目将于6月份提请审议。
 
     3、《青岛市食品安全条例》
 
     制定该条例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优势,依法解决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该项目将于8月份提请审议。
 
     4、《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
 
     我市于1996年制定了《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管理办法》。施行十余年来,该法规在适用范围和保护范围、保护内容上存在较大局限,有必要制定新的城市风貌保护条例。该项目将于10月份提请审议。
 
     5、《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
 
     2005年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将“关于切实加强胶州湾水域及近海岸线保护”的第9号议案列为议案,出台了很多工作措施。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第六次会议又两次审议了胶州湾保护控制线划定问题并作出相应决议,委员也普遍提出了胶州湾专门立法的建议。该项目将于12月份提请审议。
 
     此外,列入调研的项目有: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条例、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青岛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条例、青岛市税收保障条例、青岛市律师执业条例、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青岛市国防教育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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