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珮)《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将于今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起正式施行。和平区于5月25日召开控烟工作会议,推动《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的贯彻实施。副区长孟冬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宣读了《关于成立天津市和平区健康促进委员会的通知》,对《和平区控制吸烟工作方案》进行部署。市卫生局疾控处负责人对《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进行了解读。
 
    5月31日起,《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和平区将以“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单位负责、依法监管”为原则,积极开展行政区域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控制吸烟工作,通过强化社会宣传和开展监督执法,不断提高社会各单位和广大公众对于控烟《条例》的知晓率、执行率,从而进一步加强市民禁烟、控烟的自律意识。
 
    孟冬梅讲话要求,要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意义,区健康促进委员会的各成员单位切实提高对本市慢性病防控,特别是控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积极履行《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推动我区控烟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打造“健康天津”作出积极贡献。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履行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分工合作、共同部署、狠抓责任落实,要求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应负之责,责有限定之期。要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任务落实,各单位一方面要做好本部门自身的控烟工作,起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作用,同时,要切实履行好《条例》赋予的监督执法职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在重点时段和主要版面经常性地开展控烟公益宣传;卫生部门要利用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组织健康教育讲座等形式,将宣传范围有效覆盖到全社会,引起社会关注;区教育局、公安和平分局等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不同行业开展控烟宣传和监管工作,做到广宣传、广覆盖,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主动参与和支持控烟工作,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提高全区居民健康水平。
 
    会上还宣读了《关于成立天津市和平区健康促进委员会的通知》。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政府办、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区市容园林委、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公安和平分局、区体育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区有线电视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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