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从竹 侯砚)《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将于明天正式实施。昨天,本市召开《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誓师大会暨世界无烟日主题活动,市教委、市卫生监督所、市交通港口局等10个控烟监督执法部门公布了各自的执法范围及举报投诉电话,并承诺电话24小时开通,方便市民及时反映问题。
 
    据悉,本市自1996年在全国率先颁布了《天津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但随着控烟工作的深入开展,逐渐暴露出禁烟范围有限、执法主体不明、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今年3月28日,本市通过了《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并将于5月31日起实施。新的控烟条例相较于过去主要有四个亮点:一是禁止吸烟范围扩大,由原有的公共场所禁烟扩大为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二是明确了禁止吸烟单位的义务和权利;三是处罚力度和范围进一步加大,处罚对象偏重场所管理者;四是建立起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的控烟机制。控烟工作执法主体由卫生行政部门转变为多部门执法,实行部门管理、单位负责、公众参与、积极引导、有效监管的原则。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规定,今后违反《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可由控烟监督执法部门给予5000元和500元的定额罚款,对于违法吸烟的个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50元至200元的定额罚款。对于阻碍控烟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侮辱、诽谤、威胁、殴打控烟执法人员、禁止吸烟检查员及劝阻吸烟人员以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者,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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