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金圣卷烟所宣称的降焦减害技术造成误导欺诈,消费者李先生将厂家和经销商起诉到海淀法院,要求承担双倍赔偿。记者获悉此案虽未正式开庭审理,但是工商部门已要求厂家停止利用自办网站发布涉嫌违法烟草广告内容。
 
     此案在3月15日立案,两个月过去尚未审理。消费者李先生告诉记者,原定4月底开庭,但是由于作为被告之一的销售香烟的小超市老板一时联络不到,导致庭审延期。正在法院准备进行刊登公告寻找老板时,终于联系到当事人,案件预计能在两个月内开庭审理。
 
     “除了到时会有控烟专家出庭作证外,我们也获得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证据。”李先生所说的证据,是在其提起诉讼的同时,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向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了江西中烟在网站上非法使用“最佳”用语,含有虚假内容以及欺骗误导消费者和鼓励怂恿吸烟的烟草广告内容举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于5月6日回复称,已依法责令江西中烟停止利用自办网站发布涉嫌违法烟草广告内容的行为,限期进行整改。
 
     李先生称,这也是他首次看到工商部门对互联网上发布的烟草广告认定为违法。公益律师黄金荣表示,互联网上能否发布烟草广告一直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江西省工商局对江西中烟网站的处理意见,明确了互联网发布烟草广告也属违法。控烟专家吴宜群表示,这次举报的积极意义是证明互联网上的烟草宣传确实属于广告,互联网宣传广告的主管机关应该是网站的注册机构或使用人住所地的工商机关。
 
     不过,江西省工商局的回函有喜也有忧。对于降焦减害的问题,工商局向江西中烟调查后得知,中国毒理学会于2007年1月20日接受南昌卷烟总厂(江西中烟前身)的委托出具“中草药添加剂(金圣香)降低卷烟(金圣)危害及其机理评价报告”,并派人出席该厂2007年1月2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现场宣读了报告。吴宜群表示,中国毒理学会不久前发布过声明,没有授权任何烟草企业、经销商使用学会名称,也未签署有效授权或合作协议,工商局的调查结果与中国毒理学会的声明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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