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委颁布《上海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方案》,要求10月30日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完成组建控烟工作小组。

  10月12日,新民网记者从市教委获悉,为认真贯彻实施今年3月起颁布的《上海市公共场作控制吸烟条例》,10月30日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完成组建控烟工作小组。12月中旬前,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在显要位置粘贴规定标识。同时,各学校和相关机构需建立相关监督电话。

  此外,《实施方案》中还公布了市教委控烟监管电话:23116647,23116648(工作时间);23116619(非工作时间)。

来源: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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