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在新疆乌苏市金剪坊理发店内,理发师们正在给顾客理发,这时,有一位顾客推门进来,手里夹着一支点燃的烟,理发师吴娜看到后忙迎了上去说:“您好,欢迎光临本店,为避免影响他人健康,请您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谢谢配合!”

  在吴娜的劝导下,这位吸烟的顾客熄灭了手中的烟头笑着说:“不好意思,以后注意。”

  日前,乌苏市出台了关于在公共场所实施禁烟工作的方案,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烟控烟工作。

  根据《乌苏市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实施方案》,今后,乌苏市将对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及其他室外公共场所实行禁烟。

  方案一经出台,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众多市民对此条禁烟令拍手称快。

  家住乌苏市汇茗花园小区的居民王晓虎说:“我没有吸烟,不过我经常被动吸烟,因为我不能控制别人不吸烟!现在好了,有了禁烟的规定,以后在公共场合就不会因为吸入二手烟而危害健康了。”

  按照《乌苏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均为无烟区,且不设室内吸烟区,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不得设置烟灰缸,并确定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此外,规范设置一定数量的规划科学的室外吸烟区,吸烟区外的其他区域禁止吸烟。

  方案提出,禁烟、控烟工作的重点在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和各类公共交通工具,重点人群针对医生、青少年、教师和机关干部。

  与此同时,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等现象都将被明令禁止。

  方案还对各部门、各单位禁烟和控制吸烟工作提出明确的职责分工。要求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对禁烟控烟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据悉,禁烟工作将在全市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率先实施。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加大吸烟和被动吸烟有害健康知识的传播途径和力度,提高全民控烟意识,形成良好的控烟氛围。

  乌苏市文明办主任赵鹤轩说:“通过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增强市民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减少‘二手烟’在公共场所对不吸烟人群造成的危害,营造无烟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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