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根据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唐山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遵循健康优先、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倡导健康生活,全面优化健康服务,不断完善健康保障,统筹推进健康环境,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全方位、全周期地保障和维护人民健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将健康服务贯穿生命全程,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目标,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新唐山的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战略目标

  以保障和促进人民健康为核心,将健康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贯穿工作全局,形成强大的卫生与健康发展合力。到2030年,全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全民健康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中上等水平。

  1.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明显增强,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到203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以上。

  2.健康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建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健康科技创新引领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健康服务更加优化便捷。

  3.健康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基本形成。

  4.健康产业蓬勃发展。建设功能先进、结构优化的健康产业体系,培育和建设一批知名品牌和良性循环的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实现健康事业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多层次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健康产业成为我市经济重要支柱产业。

  5.健康保障制度更加完善。有利于健康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健康投入、健康人才等政策保障机制。

  主要健康指标如下:

  (三)实施步骤

  1.全面推进阶段(2016—2020年):全面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完善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健康保障机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形成全民动员、共建共享的健康发展格局,让人民享有较高水平的卫生与健康服务。

  2.深化加速阶段(2021—2025年):深化与京津合作,引进人才、技术和资金,建设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与京津同质化发展。加速推进健康生活、健康服务、健康保障、健康环境和健康产业建设,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健康成为社会发展价值取向,主要任务基本完成。

  3.重点攻坚阶段(2026—2030年):建立与国际化沿海强市相匹配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功能,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健康主要指标位居全国中上等水平,健康发展目标全面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全民健康行动

  1.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1)强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市、县两级分别建立健康教育机构,乡镇、街道配备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学校、医院和大型企事业单位设置健康教育室,配备健康教育设备。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和干预,鼓励引导电台、电视台开设健康频道或健康类节目,并积极拓展新媒体宣传平台。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到2030年,实现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所有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健全覆盖全市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

  (2)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构建学科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培养健康教育师资,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内容。

  2.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

  (1)引导合理膳食。积极推进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引导居民形成科学膳食习惯,倡导健康饮食文化。探索建立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摄入过多等营养干预,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开展居民“控盐控油、绿色饮食”行动,以进餐饮单位、进集体食堂、进家庭“三进”为重点,建立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用油用盐管理台账,减少油、盐使用量,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建立临床营养工作体系,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到2030年,居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全市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减缓。

  (2)开展控烟限酒。严格执行《唐山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管理办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争取到2030年公共场所实现全面禁烟。广泛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干预活动,从在校生和青少年抓起,提高禁烟意识。卫生系统、教育系统、党政机关率先禁烟,大力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餐馆”等创建活动。人群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逐年递减,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以下。加强限酒宣传教育,控制酒精过度饮用,加强有害使用酒精监测,对酒精使用造成相关疾病的个人及其家庭提供预防和治疗干预措施。

  (3)促进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心理辅导咨询治疗医生队伍建设,规范心理健康服务管理。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管理。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30年,逐步建立和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抑郁症治疗率显著提高。

  (4)严控影响健康行为。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龄妇女、流动人群及性传播风险高危人群为重点,开展性健康、性道德和性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病、艾滋病等疾病的传播。大力普及有关毒品滥用的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相关知识。加强全市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做到成瘾者早发现、早处理,缩短滥用时间,防止复吸。加强戒毒药物治疗与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会康复的衔接,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3.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1)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建设,加强健身步道、骑行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设施建设。到2030年,基本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3平方米,在城镇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丰富群众健身休闲项目,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到2030年,实现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名,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300万人以上。

  (3)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推动体育与健身、医疗融合发展。按照国家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和慢性病防治等方面的作用。完善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开展市民体质测试、运动风险评估。加强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加强对群众运动健身的科学指导,鼓励更多人群参与科学健身。

  (4)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制定实施老年人、青少年、职业群体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严格保证青少年学生的体育课时和课外体育活动,每天不少于1小时。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加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到25%以上。促进老年人、妇女和职业群体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实行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健身活动场地。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

  (二)全面推进健康环境建设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城市环境“绿、美、亮、净”综合整治,着力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搞好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环境治理,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全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持续推动农村改厕工作,保证资金到位,坚持质量标准,到2030年,全市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机制,推广“户集、村收、乡转运、县集中处理”的管理模式。扎实开展“除四害”活动,做到环境治理和药物消杀相结合。实施病媒生物监测消杀,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危害。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到2030年,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2)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把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作为推进健康唐山建设的重要载体,将健康政策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推进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工程。重点加强健康学校建设,强化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等相关政策措施。到2030年,建成一批健康县(市、区)和健康示范村镇,形成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协同共建的良好局面。

  2.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治理

  (1)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管理和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实行环境治理目标考核,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推动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实现持证按证排污。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坚持压钢、减煤、治企、控车、增绿综合施策,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强化源头预防。深化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加强噪音污染防治。

  (2)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评估制度。开展区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建立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

  3.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网络。到2030年,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乡镇全覆盖。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建设绿色无害的食品生产体系和营养科学的食品加工体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食品经营治理。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格局,严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加强药品器械监管。严格依据国家药品标准,推进医疗器材、医药研发和生产升级,全面加强药品监管,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保障使用安全。

  4.完善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1)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加强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建设,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运行监督能力,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综合素质。到2030年,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30%。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健全口岸公共安全体系,主动预防、控制和应对境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广大群众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完善应急队伍和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全方位、常态化的急救网络,构建立体化的紧急医学救援模式,不断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到2030年,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明显提高。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调整优化医疗卫生服务结构,建立与疾病谱变化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依托现有机构,建设一批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带动医疗服务整体水平提升。积极发展康复、老年病、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推进护理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到2030年,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2人,注册护士数达到4.7人。全市l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覆盖率100%。

  2.补齐基层健康服务短板。推动卫生与健康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构建基层卫生资金投入、人才培养、制度建设三重保障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基层卫生倾斜,加大边远地区扶持力度。加强基层健康人才培养,健全以全科医师队伍建设和应用为重点、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完善基层人才职称评审制度,建立以能力、水平、质量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强乡村诊所、社区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治能力。进一步拓展乡镇中心卫生院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鼓励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3.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政策有效衔接,完善医院补偿机制。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建立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以及科学绩效评价机制和人事薪酬制度,形成有激励、有约束、有活力、有效率的运行新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参与改革、优化服务的积极性,解决群众关切的看病就医问题。

  4.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服务。以三甲医院为龙头,组建医疗集团,托管、联盟一、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实行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合理流动,逐步形成城乡之间、不同层级医院之间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模式。

  5.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实现医防结合,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格局,引导三级公立医院重点发展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减少普通门诊。完善医保、物价、药品供应等相关配套政策,提高服务体系整体绩效。

  (四)全面提升健康服务水平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1)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人均经费标准,稳步扩展服务内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三个1”工程,即每个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位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功能完善的居民健康卡。加强服务项目管理,规范绩效评价,改革经费支付方式,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2)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地方病防治。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保持疫情在低流行水平。建立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将结核病发病率控制在十万分之二十以下。加强乙肝病毒传播途径阻断,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做好霍乱、流感、手足口病、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布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的综合防控策略;消除碘缺乏病、氟中毒等地方病危害。严控传染病输入疫情。到2030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5%以上,艾滋病诊断发现并接受规范随访服务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到75%以上,为所有符合条件且愿意接受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推进京津冀重大疾病联防联控机制建设,联合开展重大疫情和应急处置工作。

  (3)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逐步覆盖所有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坚持防治结合,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和行为干预,控制相关危险因素。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开展血压血脂血糖异常、超重肥胖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加强口腔卫生、学生近视等常见病防治。建立健全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和慢性病监测的网络及工作制度。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慢性病发病率逐年下降,癌症总体5年生存率提高15%;12岁儿童患龋齿率控制在25%以内。

  (4)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加强常规免疫,提高预防接种及时性,做好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强化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提高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完善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严防脊髓灰质炎发生。强化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推动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加强疫苗冷链管理,推进疫苗全程追溯体系建设,严格禁止非法疫苗销售。

  (5)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基层工作队伍网络建设,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宣传倡导,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全面推行知情选择。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优化结构和合理分布并举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推动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更加注重服务家庭。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向不孕不育等生育困难人员提供必要的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到2030年,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落实奖励扶助及多项优惠政策,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2.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根据疾病谱变化,重点加强市、县两级心脑血管、肿瘤、糖尿病及重症医学、儿科、妇产、口腔等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发挥京津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帮带作用,实施精准化对接,全面落实京冀唐曹《医疗协同发展框架协议》,推进“北京安贞医院·曹妃甸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中心”等项目实施,逐步将我市优势专科(学科)做大做强,建设一批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的区域医疗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全面提升市级医院重点专科(学科)服务能力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专科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到2030年,建设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30个,基本实现疑难重病不出市、大病不出县。

  (2)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强化以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市急救定点医院和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急救站为主体的院外急救网络体系建设,提高抢救成功率。依托三级综合医院和市级专科医院优势,重点建设心脑血管意外、脑外伤、骨创伤、烧伤等院内急诊抢救中心,形成院内院外协调统一、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医疗急救体系。加强二级综合医院和乡镇中心卫生院的急救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救治水平。

  3.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1)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建设,力争将市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国医堂以及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全面开展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全面实施中医医院信息化提升工程,推进以中医电子病历为基础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提升中医药科研能力,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研究,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中西医结合医疗能力建设,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2)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强市县中医医院治未病能力建设,实施区域治未病服务推进工程。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实现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鼓励养老机构设置中医诊室或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开展技术协作。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

  (3)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强化中医药教育,培养中医人才。推进适应行业特点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全面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依托王清任、岳美中等历代名医资源,深入研究、挖掘、创作具有唐山特征的中医药文化艺术作品,开展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支持中医药机构在海外设立中医医疗机构及中医药文化传播机构等,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4)弘扬中医药特色文化。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健康保障模式。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开展健康大讲堂活动,推进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提升城乡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课程。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引入中医药健康理念,打造一批融健康养生知识普及、养生保健体验、健康娱乐于一体的中医药文化主题园区。

  4.提升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水平

  (1)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倡导优生优育,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实施健康儿童计划,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加强儿童疾病防治,重点对营养、视力、口腔等健康问题实施有效干预,提升儿童常见病诊疗能力。实施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2)加强健康老龄化服务。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推动居家老人长期照护服务发展,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保险等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完善医保政策,使老年人在基层更便捷获得可负担的基本药物。

  (3)维护残疾人健康。提高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实施针对主要导致残疾因素的预防工程。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加强残疾人健康服务,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实施重点人群康复工程,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4)促进贫困人口医疗服务。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保障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建立和完善二、三级医疗机构与贫困人口地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一对一帮扶机制,提高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五)完善健康保障机制

  1.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1)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探索市级统筹、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逐步建立个人缴费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挂钩机制,研究探索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参保政策,完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开展门诊统筹。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与医疗救助等的有效衔接。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基本医保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

  (2)健全医保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建立完善的购买服务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高效、竞争的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基本医保制度间转移接续制度,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建立并严格落实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商谈判机制,建立多种形式的预付费制度,形成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到2030年,全民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完善高效,住院全面实现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门诊医疗服务实现按人头付费,引入按服务绩效付费,引导医疗机构主动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节约费用,提高效率。建立药品、医疗器材、诊疗项目的基本医保准入和退出第三方评估机制。

  (3)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鼓励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合作,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到2030年,建立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体系,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

  2.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1)深化药品与耗材流通体制改革。建设和完善供应链集成系统,推进药品、耗材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形成现代流通新体系。发展医药电子商务。支持药品、耗材零售企业开展多元化、差异化经营。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鼓励联合采购,建立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以市场竞争为主的机制。建立完善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和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健全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建设遍及城乡的现代医药流通网络,提高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2)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健全老年人群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儿童用药保障机制。完善现有免费治疗药品政策,研究建立针对特殊贫困群体的基本药物、重点慢性病用药免费供给制度,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完善罕见病用药保障政策,健全药品储备制度。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制定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

  (六)大力推进健康产业发展

  1.鼓励发展社会办医。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支持保险业投资、设立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积极支持发展社会力量举办的眼科、口腔、妇产、康复、老年病医院。发展专业医学检验实验室、卫生检测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和病理诊断中心。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

  2.着力打造健康产业链。积极引进资金、人才、技术,通过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转化为本地化服务。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引进高新技术支撑健康服务发展。积极引导信息技术、生物制药、医疗器械、保健用品等健康产业集群化发展、链条式拓展、结构性升级。大力发展“健康+养老”“健康+互联网”“健康+体育”“健康+食品”等新兴业态,构建创新驱动、绿色低碳、智能高效的先进制造体系,优化健康产品供给渠道,培育和打造我市新的经济增长极。鼓励健康消费,丰富健康产品种类、提升健康产品档次,拉动消费和调整优化国民经济发展结构,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大力发展休闲度假、观光农业、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推进唐山世园会、唐山国际旅游岛、清东陵等重点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形成“旅游+健康”产业体系。

  3.加快健康信息产业发展。积极贯彻落实“互联网+”战略,发展网上预约挂号、移动支付、在线咨询、医患互动等网上医疗健康服务。支持分级诊疗、远程医疗会诊、远程监护指导、远程教育等服务。建立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平等竞争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医院信息系统、就诊导航、诊疗知识库、医用机器人等系统产品的研发、推广。适应健康服务需求,逐步扩大数字化医疗设备配备,探索发展便携式可穿戴健康数据采集设备,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融合,不断提升自动化、智能化健康信息化服务水平。

  4.积极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转变体育产业、健康产业投入方式。鼓励更多人群参与科学健身,加强对群众运动健身的科学指导,实现减少疾病发生与体育健身产业同步发展,将医疗愈后恢复与康复训练、体能训练引入定点健身俱乐部,促进体育生活化、体育消费便利化,鼓励体育场馆、健身会所、体育组织等面向社会提供便民服务。建设综合性体育服务互动平台,鼓励体育赛事、体育用品、体育中介等行业联动,推动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等相关业态融合发展。打造唐山体育运动品牌,申报国家级区域体育产业重点示范项目,申办高水平体育赛事和活动。

  (七)加强健康保障与支撑建设

  1.加强健康人力资源建设。完善健康人才培养机制,建立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医教协同,建立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加强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创新健康人才使用、流动与服务提供模式,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积极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护理、助产、医疗辅助服务。

  2.推动健康科技创新。加强高端人才和先进技术引进,加强“医研企”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医药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和示范基地等建设,构建新型医学健康科技创新体系。联合京津探索建立跨区域医疗中心,深入开展高层次人才的科研合作与交流,共同开展卫生健康发展政策研究、多中心基础与临床研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支持华北理工大学附院骨髓干细胞移植、河北达润医学检验所分子遗传学检测等项目实施,争取在“干细胞”、基因组学、慢病防治等领域有所突破。加快健康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和应用步伐,争取每年面向社区和农村遴选推广5-10项医学新技术,使广大群众尽早受益。

  3.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强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市、县两级区域卫生与健康信息平台和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基本完备的全民健康信息化机制。加强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实现人口健康信息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大数据科学应用,满足人民个性化服务和精准化医疗的需求。强化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应用和业务协同服务。到2030年,建成标准统一、运转高效的全市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全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通共享。全面实现全民健康信息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4.完善健康筹资机制。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团体、企业等的积极性,形成多元筹资格局。健全政府健康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健康投入力度,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健康服务需求的责任。建立结果导向的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健康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财税扶持措施。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与互助。建立健康专项基金,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加强健康法治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唐山市及有关部门规章制度,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严厉打击和惩治损害人民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

  三、组织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健康唐山”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健康唐山”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卫生与健康工作,审议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市卫生与健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健全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政主导、上下联动的组织体系,保证目标工作任务部署和落实。

      (二)加强考核督导。将“健康唐山”建设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指标。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更加具体的实施方案,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明确各阶段实施的重大项目、重要任务及其进度要求。建立健康评价制度,系统评估各项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监测,对落实效果年度评估。根据监测评估情况,适时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调整优化。

  (三)强化宣传和政策支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健康唐山”建设的新行动、新举措、新典型,凝心聚力,创新发展。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卫生与健康事业,将大健康理念引入社区、单位和家庭,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共享的健康新生态。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医疗机构人事、价格管理机制改革。深化药品、医疗机构等审批制度改革,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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