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她在四川成都一家火锅店就餐时,因制止邻桌顾客在店内抽烟,被后者言语侮辱,甚至遭后者泼“火锅油”。
 
3月31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西安路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9日事发时,该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出警处理。随后,民警将发生争执的双方带回派出所调解。
 
至于此事最终如何处理,前述工作人员表示不便透露。澎湃新闻多次致电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政治处,未获有效回复。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涉事火锅店回应称,此前餐厅确实未禁止抽烟,“这是我们的责任”,目前店内已禁止抽烟。涉事餐饮公司表示,门店违反国家“室内公共场合禁止吸烟”的规定,罚款5万元,若再发生类似事件,则取消其加盟资格。该公司将在24小时内督查全国所有门店,对其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禁烟规定进行再次核实,对未严格执行的门店将严厉处罚。
 
据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成都发布”2019年5月25日消息,成都拟颁布新“禁烟令”,修订后的条例强调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儿童医院、幼儿园、中小学校等特殊场所实行全部禁烟。在罚款数额上,针对个人采取罚款50元,情节恶劣的,最高可罚款200元。
 
但前述“禁烟令”中,非商业综合体内的小餐饮店、茶馆、棋牌室、咖啡厅等场所,被列为“限制吸烟场所”,并非“禁止吸烟场所”。
 
“(主动制止他人抽烟)这是件挺好的事儿,是一种社会进步,不吸烟的人,已经有了这方面的觉悟。”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姜垣表示,如果没人制止公共场所的抽烟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会一直维持下去。
 
姜垣认为,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都应该全面禁烟。
 
姜垣称,我国虽然有控烟方面的管理条例,目前多个城市也已出台各自的细则,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多地的控烟条例中,规定的全面禁烟场所,未包含餐厅等场所,成都便是如此。其次,虽有控烟条例,但是有些地方并未有处罚案例,这说明执法不严。
 
“在未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即便(有市民)投诉,也很难处罚。”姜垣介绍,目前,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已经规定餐厅为全面禁烟场所,“这三个城市做得很好”。
 
姜垣表示,如果其他市民遇到这种情况,也应该勇敢站出来制止抽烟行为,或者餐厅的服务员应该及时制止,对于不听劝告的,可以向卫生部门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同时,她更希望看到更多城市能够尽快出台控烟法规,有了法规,站出来制止的市民就能更有底气。
 
在控烟方面,姜垣称,《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生效已满15年,应该加快按照该公约,从供方和需方来遏制烟草的流行,包括烟盒上印制健康图形警语,提高烟草的税率,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帮助吸烟者戒烟。另外,要全面禁止广告促销和赞助,也就是要全面加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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