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明星王源公众场合抽烟、绿皮车“无烟诉讼”案等事件出现,室内吸烟的问题愈发受到关注。

2019年10月22日,“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界面新闻记者再会上获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了管辖异议的终审裁定,将进入实质审理阶段。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年初至今,有家长反映,河北燕郊一家儿童主题的商场内,有多处母婴室与吸烟室相邻,导致吸烟室外未成年人和孕妇受到健康损害。经绿发会调查,该商场管理者在全国有18家类似商场。目前,该商场已将吸烟室关停,并将吸烟室标志改为禁止吸烟标识。

相关资料显示,单位质量的二手烟毒性是一手烟的四倍。据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研究员杨杰介绍,二手烟会导致儿童的生长收到限制,如早产、哮喘、淋巴癌、白血病等。“开窗、通风、换气无法消除二手烟,唯一防治二手烟的办法就是室内场所全面无烟。 ”

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灿发指出,我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均未对室内环境做出定义,而英国《清洁空气法》则将空气分为室内、室外和地下室的空气。

“一方面,吸烟室的空气散出来,侵害商场内的其他人群;另一方面,商场的人群是流动的,侵害的利益也是不固定的多数人。”王灿发称。

“我们强调环境的公共性、整体性、流动性,对于环境的边界其实不是特别清楚,但是吸烟室是可控的,边界特别明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艳芳表示,如果吸烟室的门是敞开的,室内的烟味飘散到整个商场里面,就可能属于商场的执法管理不善。

另一个问题是,室内吸烟究竟属于环境问题还是卫生问题?首都医科大学崔晓波教授给出了基于公共卫生的受害者证据,“二手烟能够从孩子的尿液和唾液里面直接检测,它的伤害比成人高8倍以上。”

但对于商场环境受到的损害、烟雾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却难以衡量。来自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的专家在5月31日该案讨论会上表示,公众对“吸烟有害健康”有较高的认知度,但对途径吸烟室的母婴、行人造成何种程度的健康损害,目前并未有研究机构能够证实。

据原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克安介绍,按照以往分类,大气污染归环保部门管,室内污染归卫生部门管,但基于空气的流通性,室内污染问题同样不容忽视。“空气是属于环境保护的,如果《环保法》能将室内空气污染列入,问题便迎刃而解。”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中国控制吸烟协会高级顾问许桂华指出,“这意味着短期内不会出台全国性的控烟法规,公共场所难免受烟草烟雾的危害,因此设置吸烟室目前是个比较好的举措。”

但有现场专家呼吁,全面无烟就意味室内都要禁烟, “我们不仅反对在母婴室旁边设吸烟室,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吸烟室。”

目前,20多个城市已出台公共场所禁烟地方性法规,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实现室内全面禁烟。“如果室内吸烟室的空气质量不达标,同样违反室内空气污染,就不应有。”崔小波称。

杨杰建议,希望尽快出台全面无烟法规并有效实施,明确要求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并对个人和场所的违法行为明确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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