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起,我省所有的卫生行政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始全面禁烟,这是记者14日从省爱卫办获悉的。在由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成都军区联勤部卫生部、武警四川省总队后勤部和省爱卫会办公室联合发出的通知提出了目标,到2011年,全省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包括乡镇卫生院在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禁烟,80%以上的单位建成无烟单位。

  据了解,目前我国吸烟人群超过3亿,被动吸烟人数达5.4亿,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吸烟导致的疾病。实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止吸烟,对于促进我国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成都军区联勤部卫生部、武警四川省总队后勤部和省爱卫会办公室等部门以及省医科院、省疾控中心、省卫监总队将组成“四川省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 在实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过程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等指标将被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和评优指标,而医疗卫生机构禁烟也将被纳入省、市级卫生城市(县城)考核指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禁烟区域设立醒目控烟标识,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不设烟具。建立健全禁烟制度并上墙,明确禁烟管理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确定室内吸烟处和室外吸烟区,并在吸烟处提供相应设施,设立明显标识,医疗机构内设置的商业网点禁止出售烟草和张贴烟草广告或宣传品。每个市(州)、成都军区联勤部卫生部、武警四川省总队后勤部至少在所属的一所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建立一个戒烟门诊,并设立戒烟咨询电话,为有戒烟愿望的吸烟者提供服务。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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