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包头市卫生局健康教育所获悉,包头市被确定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6家单位将获“无烟示范单位”牌匾,目前,这6家单位都在积极开展禁烟工作。

  在自治区2009年创建的20家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单位中,包头市卫生局、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包头市中心医院、包头市妇幼保健所、包头市医学院一附院、包头市一机医院6家单位被确定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从今年4月份我市的烟草控制项目启动以来,已先后开展了第一次监测调查和干预活动。自7月开始进入全面干预阶段,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创建无烟医院活动,分别开展了各有特色的干预活动。包医一附院、一机医院、市中心医院完成了对医务人员的控烟培训和劝诫吸烟的技巧,进一步提高了医务工作者对烟草危害和戒烟益处的认识,为在医院就诊病人中开展控烟干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所也在员工中开展了控烟活动,针对吸烟职工进行了吸烟有害健康、戒烟有益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自治区卫生厅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关于2011年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的要求,制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的总体目标:2011年实现全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目标。具体目标:2009年,我区实施的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3个市的2家医疗卫生机构必须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2010年,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盟市至少50%的医疗机构要建成无烟单位;各盟市至少成立1家戒烟门诊,开展戒烟服务;2011年,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内全面达到禁烟目标,各县(市)至少成立1家戒烟门诊,开展戒烟服务。

来源:内蒙古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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