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7日,中国控烟协会在京召开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专家座谈会,来自公共卫生、医学、法律、高校、控烟届的专家学者及媒体汇聚,就“草案二次审议稿”展开热烈讨论,并就公共场所控烟部分提出了修改建议。
与会专家联系目前我国控烟工作的严峻形势,提出“草案二次审议稿”关于控烟条款的表述,应具体和完善,在修订过程中要排除烟草业的干扰。会议达成如下修改建议共识:一是我国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应按照《公约》要求,积极推进国家层面控烟立法。二是将“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修改为”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控”与“禁”一字之差,彰显国家控烟履约和保护人民健康的责任担当。三是应明示烟草制品包装应当印制带有说明吸烟有害健康的图形和文字警示。既符合《公约》要求,又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控烟措施。四是增加禁止烟草广告、赞助和促销活动,及禁止十八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售烟条款。五是增加戒烟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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