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联邦政府28日批准了防止被动吸烟保护法的实施日期,决定从2010年5月1日起,依据这一法律在公共场所和两人以上工作场所禁烟。

       瑞士联邦政府当天发布公报说,从该法实施之日起,瑞士商业中心、学校、电影院、体育场馆、餐厅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两人以上的办公室和工作场所也必须禁烟。单人办公室和露天区域不受该法限制。法律规定,在一些公共场所可设立配有通风系统的吸烟室。瑞士各州可根据该法采取更为严格的禁烟措施。

        目前,瑞士许多公共场所没有禁烟规定,例如火车站、餐馆等。这种现象引起来瑞士出差和旅游的各国人士的关注。2007年世界卫生大会在日内瓦闭幕时,与会代表就对日内瓦市区各餐厅不禁烟提出了意见,希望以后在日内瓦出席世卫大会期间“能够呼吸新鲜空气”。这促使瑞士加快了有关禁烟法律的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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