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杰(中国疾病控制中心)

    日前,国内多位经济界、卫生界专家联合呼吁,增加烟草税,遏制烟草流行。闻讯不禁鼓掌叫好。

    笔者访美时,曾听美国纽约市官员介绍纽约控烟的经验——在力主控烟的彭博先生成为纽约市长后,做了三件控烟大事:提高卷烟税、通过法律禁止在餐厅和酒吧吸烟、大众媒体控烟宣传。如今,纽约的烟草税水平是全美最高的,而纽约的成人吸烟率在2002年到2003年即提高烟草税的两年之内从21.6%下降为19.2%,18到24岁的青少年吸烟率从23.8%下降为19.3%,45.3%的过去曾经吸烟的纽约市民表示,由于提高烟草税,他们已经减少了吸烟量,并且考虑戒烟或者尝试戒烟,调查还显示因为提高烟草税,低收入者比高收入者更可能减少吸烟量。

    纽约控烟的成功经验,不仅在于提高烟草税一项,而是一揽子系统工程。今年年初,世界卫生组织根据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总结出监测烟草的使用、保护人们免受烟草烟雾危害、提供戒烟帮助、警示烟草危害、确保禁止烟草广告与促销、提高烟税等六项有效措施。这六方面的经验因为取每项开头字母,而被统称为MPOWER政策。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在全球范围内推广这一政策。而提高烟草税,被认为是最有效的遏制烟草流行的经济手段。这是一个简单的经济学原理——卷烟卖得越贵,购买的人就越少。但是要产生效果,就要使卷烟价格的增长速度超过通货膨胀以及消费者日益增长的购买力。

    提高烟草税,是政府保护公众利益的政策风向标。

    从1979年到1991年,加拿大卷烟的实际价格从2.09美元提高到5.42美元,15-19岁青少年吸烟率从42%下降到16%。加拿大烟草制造商协会会长承认“消费量下降,毫无疑问,税率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但是当加拿大随后降低卷烟税(目的是减少由卷烟公司支持的避税走私),青少年吸烟率马上出现了15年来的首次上升。在对1994、1995年青年吸烟状况研究后,发现税率降低后卷烟价格的下降导致了吸烟率提高。加拿大随即又调高了卷烟税,降低了青少年吸烟率。

    香港防止青少年吸烟委员会委托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于2007年随机抽样访问了1008名18岁以上香港市民。 74.3%的受访香港市民支持大幅提高烟草税,以进一步加大香港禁烟力度。香港防止青少年吸烟委员会建议特区政府将烟草税提高一倍以减低青少年买烟意愿,并用烟草税收的5%成立基金以资助防止吸烟工作。

    1999年,世界银行发表题为《控制烟草流行病:政府与烟草控制经济学》的报告,对世界各地现有的研究和数据进行仔细评估,结论是:“阻止儿童开始吸烟的最有效方法是提高烟草税。高价格防止一些儿童和青少年开始吸烟,并鼓励那些已经吸烟的减少消费量”。

    中国的烟草税,向来是个隐讳的话题,烟民在购烟之余,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交了多少税,而烟草企业更是对利税的数字讳莫如深。《烟草税和其在中国的潜在影响》揭示了中国的烟草税水平在世界上属于较低水平。同时指出,有关烟草税改革的政策建议已基本成熟,有关改革方向与方案在财税界已形成共识。

    通过提高烟草税控烟是好事,但作为纳税人,我更关心的是,增加的税收将被用于何处。是用于烟草企业扩大再生产,还是用于控制烟草带来的疾病?我希望答案是后者。

    12月5日,民政部颁发中华慈善奖,第一次将烟草企业拒之门外。民政部这一姿态赢得了诸多赞赏。烟草企业赞助各种慈善活动并要求冠名,实际是更高明的营销手法。他们一方面捞得乐善好施的美名,一方面还享受着捐款免税的优惠政策。这次,由于世界卫生组织、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以及多家控烟组织的呼吁,民政部没有授予烟草企业中华慈善奖,那明年呢?别的慈善奖项评选呢?。而且,就在中华慈善奖拒授烟草行业的消息传出,笔者又看到今年的中国新锐榜就是由川渝中烟工业总公司的烟草品牌“娇子”冠名的。究竟有没有一种制度,可以把烟草企业拦在慈善奖大门之外?

    中国在刚刚召开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上批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5.3条以及13条实施准则,其中规定烟草行业不能为了推销其致命产品进行所谓企业社会责任项目。面对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国政府展现了兑现承诺的勇气,无烟奥运和中华慈善奖拒绝烟草企业,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们应该从善如流。国外经验早已证明,提高烟草税有利控烟,国内的有关专家研究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尤其有助于青少年和穷人远离烟草。尽快推进中国烟草消费税改革,然后逐步推进烟叶税、增值税和所得税改革势在必行。对烟草企业的各种捐赠,应在所得税抵扣上应区分性质加以区别,严格限制以捐赠的名义,去达到促销的目的。

    为了证明增加烟草税不是简单地增加国库和地方财政收入,政府应该承担的义务,就是大力实施烟草税之外的其他有效控烟措施,并且将增加的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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