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杨帆是郑州市的一名医生,就在他二孩诞生之际,却惹上了官司——在小区电梯内看见一名老人吸烟,随后进行了劝阻,不料引发了老人的不满,两人争执过后,老人不幸猝死。

 

老人家属认为,老人患有心脏病,杨帆劝烟引发的争执致使老人猝死,上诉法院要求赔偿40多万元。

 

法院一审宣判,老人在电梯内抽烟导致双方发生语言争执,老人猝死,这个结果是杨帆未能预料到的,杨帆的行为与老人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然而,同时法院还部分支持了老人家属的索赔,称依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根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杨帆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元。

 

法院宣判后,舆论圈一片哗然。

 

面对1.5万元的补偿款,杨帆在接受“北京时间”采访时表示:“人不在了,我心里也不好受”,但他同时还说:“我认捐,不认赔。捐给你可以,赔,我不愿意,我没有过错,凭啥赔给你一万五?”

 

2

 

在公共场所劝烟,本是公德之举,法院却罚了1.5万,所谓的“公平原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实上,郑州市是一个控烟的城市,《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颁布已近20年,不仅严禁公共场合吸烟,还特别规定,公民有权制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吸烟。

 

按理来说,杨帆的劝烟不仅没有违规,还是一名“控烟好典型”,只是老人的猝死,使事情变得复杂起来。

 

无论是《民法通则》还是《侵权责任法》,都对公平责任原则有所规定,一般来说,受害人和行为人均无过错的时候,造成的损失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比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即便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但是“今日话题”却对判决中的“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表示质疑:“在本案中,是否适用公平原则存在争议。公平责任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然而这个案子发生的原因非常明确——老人在电梯里抽烟。逝者已逝,但就事论事,吸烟的老人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没有过错’。所以,本案可能不适宜用公平责任原则,这扩大了公平责任中的损失分担范围,加重了行为人的负担。”

 

网友“喻明殿”也支持:“老人在轿厢里吸烟无论从安全还是健康方面都明显地对医生进行了侵害。医生出于维护自己的权益,进行了语言的劝阻,没有任何责任。”

 

网友“中盾赵明律师”表示了不满:“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所以,本案以公平原则判令补偿本身就有损公平原则!”

 

3

 

这件事看似只是一桩略“猎奇”的社会新闻,却在网上引发了公平正义价值的讨论,舆论甚至蔓延到了国外。

 

《环球时报》在微信公号上写道,在境外社交网站推特上,不少网友就表示老人家属的做法“令人气愤”“不可理喻””。在国内,“电梯劝烟致死”更是成了热门话题。

 

不少网友为杨帆打抱不平。网友“燕子王后”称:“医生劝烟,一是表现出他的良好职业素养,二是有良好的公德意识。如果这样的人还要付出代价,那就没有了公正可言。”

 

还有人觉得判决涉嫌“和稀泥”。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金泽刚在《新京报》上撰文称,电梯里抽烟危害到了杨帆的身体健康权利,且杨帆对老人有心脏病的事实并不知晓。因此他认为:“法律并不是说一遇到双方无过错的就必须分担责任,毕竟无过错时分担一定的损失只是例外,而非必然。司法裁判就是要界限分明,分清责任,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环球时报》“耿直哥”也希望,此案的法官能在判决中“弘扬正常的社会道德风尚”而不是“和稀泥”,否则人们在面对社会不良风气时将不敢再“仗义执言”。网友“中国摇滚帮”也批评说:“这种事情,法院不能稀泥啊,没责任就是没责任,一分钱也不应该赔。”

 

一旦公平责任原则沦为“和稀泥”的借口,可能会带来有违公正的负面后果,这一后果需要全社会来承担。

 

网友“麥子熟青未了”认为:“这不仅是一场审判,更是现代社会现象的缩影,如果认赔了,以后再出现类似情况除了冷漠的看客,就无正义的出手了。”

 

知乎网友“毕无烟”援引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常务副会长许桂华的观点称:“我特别担心将来对社会上维护公共利益的人,无疑会产生这样的忧虑和后续的社会效应,也会让更多人在遇到有人违反公共权益时,漠然置之,或者造成像前些年跌倒的老人没有人敢扶的结果。”

 

知乎网友“马力”表示:“看起来好像是这医生倒霉,其实是全社会出血。如果这样赔了钱,你以为是这位医生赔的,其实是你、我、我们每个人赔的,整个社会赔的。意外就是意外,逝者安息。”

 

4

 

劝烟反被罚,在一定程度上,与此前“扶老人被讹”的际遇多少有几分相似。

 

首当其冲的应该是“拨乱反正”,既然老人家属已经提出上诉,那么二审判决应该吸取经验。

 

“一审判决给社会一个恶劣的信号:不能劝阻不道德甚至违法行为,希望二审不要这样。”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锋在微博上表示,希望社会有阻止死者家属给劝阻吸烟者压力、威胁、伤害的能力。

 

另外,见义勇为可免责的规定,也可以有所借鉴。在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第三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时,该稿中增加了见义勇为者的免责规定,即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除有重大过失外,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点就是为了保护见义勇为的行为。

 

虽然老人的猝死,给杨帆带来了官司和无尽的烦恼,但被问及“以后还会劝吗”,杨帆的回应仍然是——“在公共场所吸烟,还是会提醒。”

 

公正不仅是一种美德,还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需要法律的支持,更需要你我去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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