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深圳新一轮控烟执法督查“车轮战”在深圳市坪山区大万文化广场的写字楼展开第四场行动。短短1小时,执法人员就在该写字楼处罚了4个烟民,一家公司和该写字楼物业管理公司被处以行政警告处罚,并被责令限期整改。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执法过程中,有人在个人办公室内抽烟被罚,有公司在写字楼阳台设置吸烟区竟不知违法。

 

一个“回马枪”逮住两烟民

 

上午10时10分许,督查队一行刚走进大万文化广场写字楼大门,就发现一个男子手上夹着烟走向电梯。于是,执法人员赶快上前“逮”住该男子,待卫监人员说明来意,该男子态度很好,马上认罚50元。

 

随后,督查队乘坐电梯前往写字楼4楼,走出电梯口,虽然能闻到烟味,但在现场未见有烟民。督查队拐进消防通道,发现楼梯间俨然成为了吸烟区,整个楼梯间都弥漫着浓浓的烟味,地上烟头随处可见。

 

督查队从4楼爬楼梯到8楼,发现每一层楼的楼梯间都放置有空月饼盒,有的月饼盒里全都是烟灰和烟头,有的则是被水浇过的烟灰。

 

10时40分,督查人员对该楼梯间杀了个“回马枪”,果然有所发现。原来,4楼平安保险公司的会议暂停,不少该公司的员工钻进楼梯间一饱“烟瘾”,督查人员一走进楼梯间,发现此处烟雾缭绕,有2名烟民被“逮个正着”,他们也各自接受50元的处罚。

 

阳台设吸烟区竟不知违法

 

在写字楼4楼,记者发现该楼层一侧的有顶盖阳台处,不少男子在此抽烟。

 

当执法人员问起“吸烟区”范围时,该写字楼物管人员指着“阳台”称,“这里就是吸烟区啊,不是说阳台可以当吸烟区吗?”在执法人员的讲解下,该物管人员才修正了自己对“吸烟区”的认识误区。

 

在阳台设置吸烟区是否合理?市控烟办表示,绝大多数阳台不符合吸烟区的设置条件,它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的室内禁烟场所,即有顶部遮蔽且四周封闭总面积达50%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所有空间。此外,在阳台吸烟,二手烟比较容易通过走廊或门窗进入主建筑物内部影响他人。吸烟区设置为不得靠近人群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的室外区域,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设置明显的指引标识,配置烟灰缸等盛放烟灰的器具,并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

 

个人办公室吸烟也影响他人

 

在写字楼8楼,督查队一行经过一家名为“利正源防伪科技公司”时,市控烟办的工作人员透过一扇玻璃门看到,一个穿黑色衣服的男子正在办公室边抽烟边叹茶。

 

督查人员走进其办公室,黑衣男子一脸错愕,但当卫监人员拿出控烟条例和宣传单张,男子才意识到是手中的烟惹了祸。“我知道公共场合要控烟,但是不知道原来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抽烟也不行。”男子解释道。他虚心接受了处罚。

 

为什么个人办公室也要禁止吸烟?记者从市控烟办了解到,控烟条例明确规定的室内禁烟场所也包括个人办公室。事实上,个人办公室并不是严格的私人区域,个人办公室经常有员工或客户出入,只要在个人办公室内吸烟就会影响到其他人。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个人办公室空调属于中央空调,二手烟会通过空调循环系统流动到其他任何房间,烟草烟雾残留物还会滞留在空调系统,之后产生三手烟,对人体健康危害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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