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重庆作为我国的四个直辖市之一,是一个“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国务院定位的国际大都市,也是中西部水、陆、空型综合交通枢纽,出台一部全面无烟立法,从重庆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来看,时机已经成熟。作者近十年一直参与重庆市的控烟及控烟立法工作,希望重庆市各界共同努力,最终出台一部符合“全面无烟法规”要求的《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践行“健康中国”战略,最终实现“健康重庆”的目标。

众所周知,烟草烟雾中含有数千种化学物质,其中70种已被证实致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明确:只有室内场所100%无烟才能切实保护非吸烟者的健康权,使他们免受烟草烟雾危害。中国公众的健康意识和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日益强烈,对无烟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更多人不再情愿沉默地做二手烟的受害者。因为,“健康权高于财产性权利等其他权利,公民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应高于吸烟者的吸烟权益。因此,在涉及到生命权和健康权时,其他权利都应该受到限制。”

控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越来越多的城市通过立法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发展卫生和健康事业、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健康是美好生活的最基本条件,因此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国家级层面,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为我国的健康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就是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烟草在中国每年导致逾100万例死亡,毋庸置疑是最主要的健康危害因素之一。因此,“健康中国2030”也将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明确列为2030年必须实现的硬性具体目标。2019年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全面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到2022年达到30%及以上,到2030年达到80%及以上。可以理解,控烟工作已经成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城市作为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积极的行动是实现“健康中国2030”战略目标的重要助力,城市控烟立法也是全国控烟目标的有效保障。通过出台一部“全面无烟法规”,即保护公众避免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受到烟草烟雾危害的法规,既是一座城市对市民健康向往做出的负责任的回应,也是对国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切实履行。

随着2020年1月1日《张家口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和《武汉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实施,我国实施“全面无烟法规”城市数量已达到二十多座。这里面有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大城市,有西安、兰州、长春等西北和东北地区的省会城市,也有秦皇岛、张家口等中小城市。多年的控烟立法和执法实践表明,出台一部“全面无烟法规”并有效实施,可以有效保护公众健康,我们也可以做得到。

健康入万策是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为保护公众健康制定的《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更应始终坚持健康优先原则

根据媒体报道,重庆市人大常委会6月22日召开《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专家的意见建议。据悉,《条例(草案)》共分28条,其中规定,本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交通工具内将禁止吸烟,部分符合规定的餐饮、娱乐、经营性住宿等室内公共场所,为“限制吸烟场所”,在吸烟区外的其他室内区域禁止吸烟。同时,《条例(草案)》将于今年7月提请一审。可以理解为:《条例(草案)》将餐饮、娱乐、经营性住宿等室内公共场所划定为“限制吸烟场所”,允许设置室内的吸烟区或吸烟室。由此可见,《条例(草案)》与《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对“全面无烟法规”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更不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的对室内场所禁烟的规定,不能保障所有的非吸烟者免受烟草烟雾危害的目标。

那么,为什么需要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无烟?设置吸烟区或吸烟室为什么不能阻止人们受到二手烟的危害?国内外的无烟环境立法和执法实践表明,设置吸烟区或吸烟室会带来诸多问题:1)无法有效防止烟草烟雾危害 ,因为最严密的吸烟室烟草烟雾也会从吸烟室的入口出来。以餐馆为例,作为公众交往最常用的场所,如果允许设立吸烟区,那么由于烟雾流动,在非吸烟区就坐也会受到二手烟的侵害。设置吸烟室或吸烟包房也很难设置独立通风系统,更难以保障吸烟室的门一直处于关闭状态。在吸烟区/吸烟室工作的服务人员会受到更多二手烟的暴露,无烟立法就没有对所有人提供公平的保护。2)经济成本高,因为制作符合要求的吸烟室需要一定的成本。3)导致不公平竞争,因为同类场所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商家面临不一样的竞争环境,没有被一视同仁。4)增加执法成本,会增加执法人员的工作量,因为执法人员除了进行监督违法吸烟外,还要监测吸烟室是否合乎标准,指标是否正常,是否符合标准。执法人员一旦接到投诉就要具体调查取证,怎么取证?也许消费者投诉的时候吸烟者在非吸烟区抽,调查的时候他又跑到非吸烟区去了,这种情况违法人员如何证明他的违法行为?因此如果在场所里面设置吸烟区,那法规完全就是个摆设,几乎执行不下去。相反,只有做到全面覆盖,只要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抽烟就违法,不论对于公众理解和遵守法规还是执法者执法,才都是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同样,这样也是最能有效保护公众健康的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是国家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重要内容,成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在政策提出和落实的过程中,要积极调动医疗、环境、教育、法制等多部门共同努力,坚持健康优先原则。如果一部为保护公众健康而制定的法律,因为设置了“限制吸烟场所”无法提供对公众健康的保护,就更加无法预防因为吸烟和二手烟导致的重大疾病,那么这就明显违背了健康中国建设的基本方针。

健康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为回应公众对健康美好生活的期待,重庆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应尽快全面禁烟

进入2020年,随着人们对健康无烟环境的呼声高涨,我国城市的控烟立法和修法进程加快了步伐。张家口、武汉的控烟法规2020年1月1日生效,《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新修订)》已与2019年10月1日实施,将室外站台和电子烟等纳入监管范围。无烟奥运是举办奥运会的核心承诺和基本要求,作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主办城市之一,《张家口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达到了“全面无烟法规”的要求,《秦皇岛控制吸烟办法》在保证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无烟的基础上,首次实现“无烟沙滩”。兰州市在2018年底完成了《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修订和颁布了《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简化了执法程序,提高了执法效率,室内公共场所实现了全面禁烟。全面无烟环境立法在西部地区得到了有效的落实,说明社会经济发展并不是阻碍人民争取身心健康的障碍,全面无烟环境立法已经得到了公众广泛的支持。

有无符合《公约》和“全面无烟法规”要求,保障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无烟的控烟法规,正在成为一座城市的健康名片和文明名片。“执法难”不能成为不立法的借口,更不能成为设置室内吸烟室、吸烟区的理由。从多个城市的控烟执法实践来看,首先立一部符合《公约》和“全面无烟法规”要求的“善”法,之后广泛宣传、积极执法,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无烟不但不是遥不可及的空想,反而能够得到民众普遍的支持和赞赏。在保护市民健康、树立城市形象面前,“知难而进”才恰恰体现了立法决策者的爱民之心和远见卓识。

健康是一个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走向国际化的必备条件。八年前,笔者曾亲历了重庆市控烟立法进程,距离成功立法仅半步之遥,但由于当时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最终没有成功,留下了诸多遗憾!今天,重庆作为我国的四个直辖市之一,“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国务院定位的国际大都市,也是中西部水、陆、空型综合交通枢纽,出台一部全面无烟立法,从重庆市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来看,时机已经成熟,时不我待。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重庆市成为“无烟城市”,最终实现“健康重庆”的终极目标,让民众尽享健康红利。

(作者:杨杰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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