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2日,深圳市控烟办发布《2017年深圳市中小学周边烟草销售调查报告》,他们随机调查了全市72所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结果显示,九成以上的中小学校100米内有烟草销售点,只有大约三成商家摆设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和“吸烟有害健康”标识,前往买烟的中小学生,七成以上的学生从未被拒绝。
    一、全市中小学校园全面禁烟,教职员工的独立空间也不得吸烟。鼓励有吸烟习惯的中小学教职员工戒烟,一时不能戒烟者,尤其是为人师表的教师,应保证不在任何时候任何场所当学生的面吸烟。
    二、学生是否吸烟,应作为招聘教职员工的重要参考。在校学生吸烟,可处罚监护人。学生在校外吸烟,成人有劝阻的责任和义务。大力宣传无烟家庭,不能戒烟的家长,应保证不在未成年子女面前吸烟。
    三、学校周边100米之内的商家,不得出售香烟,从严处罚任何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商家。电子香烟与传统香烟一样对人体有害,许多国家包括香港已全面禁止销售电子香烟,我们应至少禁止网络销售,同时,与传统香烟一样予以控制。

    四、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让控烟措施与时俱进,及时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新形态。联合各大主流媒体,加强控烟宣传,由烟草企业赞助系列戒烟公益广告,在指定报刊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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