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违者将会被处以3 万元罚款。但你是否曾经见过对学生前来买烟却“照卖不误”的商家?近日,深圳市控烟办发布2017年深圳市中小学周边烟草销售调查报告。结果显示,超九成学校100米内有烟草销售点,远不到一半商家有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和“吸烟有害健康”标识。针对有吸烟习惯的学生,有超过七成表示自己在买烟时从未被拒绝。而为了赚钱,很多销售点可论支销售卷烟,最便宜的烟价甚至低于3元/包。

 深圳是全球电子烟的主要生产销售地。电子烟生产和销售企业将青少年人群定位为电子烟营销的主要群体之一,专家表示,电子烟也可导致成瘾,目前正以越来越酷炫的造型、千百种香甜迷人的口味出现在中小学生的周围。

 基于本次调查结果,深圳市无烟城市项目技术官员熊静帆提出了几点建议,首条就是修订现有《条例》,增加“禁止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销售任何形式的烟草制品,包括电子烟”的条款。其次,她还认为有关部门需要加强执法,严厉处罚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商家。而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执法部门也应该加强督查。最后,她表示学校方面也要履行控烟职责,除了加强无烟学校和无烟家庭的建设外,还应该联合家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共同督促吸烟学生戒烟,提供必要的帮助,同时也要避免青少年受到电子烟的各类宣传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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